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的其他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