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招标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4个科目。
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