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免考:符合一级建造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增项免考: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以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