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公示范文模板(热门4篇)

0 2024-08-14 16:42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模板 第1篇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是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待遇、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随着职称评审工作日趋科学、公开和规范,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中重要一环,因此,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就成为人事职称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简要分析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应给予职称申报工作足够重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防范弄虚作假行为

职称申报工作主体应当是职称申报个人,因此申报人应当重视职称申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通过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或者相关系列专业评审部门公开渠道获得职称申报所需资料,做到尽早准备。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评审材料形式上是否符合评审材料规范要求,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是否符合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不能认为职称申报工作只是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的工作,自己只要将所需材料交给单位就万事大吉。这样不但对申报人不负责,对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也不尊重。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在填写职称申请材料时应真实反映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技术水平,不能实行“拿来主义”,工作成绩、学术论文、专业文章、获奖情况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想方设法取得虚假证明材料。甚至存在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制作假毕业证、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假外汉语考试成绩单等假证件试图蒙混过关。这种违规甚至违法的手段严重干扰了职称评审工作公平、有序开展,必须坚决制止。

总之,申报人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既不能过度悲观,认为有不通过率的硬性规定,评审不好通过;又不能过度乐观,认为评审有人为因素,是一条捷径,不管实际条件符不符合,盲目申报。

二、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提高职称工作专业化水平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加强业务水平学习,熟悉有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详尽、准确的申报指导,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当做到细致地对申报人员所提问题给予完整准确的解答。对于政策理解不准或者无法解答的,应当及时与主管单位或者负责政策制定的部门咨询,真正做到解释政策符合本意,切忌主观臆造,妄加猜测,致使评审人员错失评审机会或者不符合评审条件而参加评审。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向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审核中的具体问题,又要完整解释职称政策的执行标准。凡申报者弄虚作假,首次审核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失察的,可与年度考核结果或者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对于存在纵容包庇、串通作弊等行为应严肃处理。对需要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要确实把好每一关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职称取得导向,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评审专业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应发挥应有作用。业务技术部门负责评价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的真实性,评价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所从事相关专业的基础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如实规范填写评价意见,对所参与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填写成果真实性负责;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主要负责形式审查。合理的部门分工才会做到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真实性和申报材料形式上更加符合评审条件要求。

应将职称评审工作与其他人事工作综合考虑,做好衔接工作。职称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相互衔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职称取得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对专业技术空岗位实行岗位竞聘,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技能,同时也符合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

三、强化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

加强专职审核人员基础工作培训及审核业务技能培训。专职审核人员应学习了解文秘基础知识,熟悉各类资料中报告、总结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熟悉各类资料档案的基本内容、收集、编制、整理的方法。掌握计算机在文书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及基本知识。专职审核人员注重提升知识素养,完善职称审核规范,注意总结积累归纳。针对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经验,及时总结专业技术人员及人事职称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本系列专业职称审核范本,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律可依、规范运行,从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模板 第2篇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苹)2010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下月启动,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材料的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9月24日。报省属评委会参评的,除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资格另文通知外,其余系列(专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

各评审委员会可从10月份开始开展评审活动,原则上要于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将通过评审的人员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

新增条件:必须提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类中级职称评审的,其论文可不公开发表,但须提交两篇以上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从今年开始,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注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这个政策的初衷主要是要解决身份造假、委托申报、申报等问题。这是省厅的规定,也是我市今年新增的申报材料之一。

按省里的有关政策,计算机免考年限进一步放宽,从原来的1956年之前出生放宽到1960年前(含1960年)出生。从今年开始,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或教育系列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前置审查,即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

省外来深人员均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非深户专业技术人员在深工作满一年的,可申报职称。

材料时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

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时效截止至201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凡不按政策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在评审前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审后公示期间受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5专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模板 第3篇

**同志,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84年1月,2010年1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2013年12月任工程师。现在山西**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

**同志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照全省矿山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报意见中的申报条件,学历条件、资历条件、考核条件及继续教育均符合要求;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符合第3条(2)(项);业绩成果条件中符合第2、3条(2)、(3)(项);学术技术条件中符合第2条(项)。经公司审核、民主评议,拟推荐**同志参加2020年度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在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考试考核、荣誉奖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应客观真实,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

受理地址和部门:人力资源部

电话:**

山西**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4日

职称评审公示范文模板 第4篇

第一条为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依据《_产品质量法》、《_建筑法》、_《质量振兴纲要(*-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43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号),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政府成立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批准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决定拟奖企业名单,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县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修)订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

2、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评审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并监督考核评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4、向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提出提请审议的候选企业名单;

5、承担县长质量奖获得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应由3名以上经资格认可的评审员(其中含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评审组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被聘为评审员:

1、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或专业技术方面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现象;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

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3、近三年出现国家、省、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八条评审标准是县长质量奖评审的基础,也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依据。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2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七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评审细则由评委会办公室另行制订。

第九条县长质量奖评审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用户评价、评委会审议、公示、审定批准。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总评分不得低于600分。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条每年由评委会办公室预先公告当年度县长质量奖评审的时间安排,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当年度县长质量奖的申请。

第十一条凡符合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申报表中的有关内容需经相关部门验证确认并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镇乡(街道)或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材料审查。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材料评审报告。评委会办公室据此在一个月内确定现场评审企业名单。对未获现场评审资格的,评委会办公室应书面通知企业。

2、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2-4天。现场评审结果应当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交企业确认,在现场评审结束后5天内提交评委会办公室。

3、用户评价。对进行现场评审的企业,由评委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主导产品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并提供用户评价报告。

4、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对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用户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后,写出综合评价报告,提出县长质量奖审议候选名单。

5、评审会审议。评委会根据评委会办公室的综合评价报告,审议确定拟奖企业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审定批准。经公示通过后的拟奖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

第六章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金质奖牌和证书。

第十五条制作奖牌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评审人员必须公正廉明、实事求是、讲究效率,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真实、准确、公正地参与评审工作;

2、不得参加与评审员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的评审工作;

3、禁止向申报企业提供有偿和无偿的咨询服务;

4、禁止收受申报企业任何礼物、佣金或有价证券;

5、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有关申报企业的信息,不得泄漏有关评审的信息。

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评委会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评审员资格。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申报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县长质量奖的,由评委会报请县政府批准,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第十八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每年2月底前获奖企业应向评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上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情况,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获奖企业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

第十九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情况发生后30天内书面报告评委会办公室。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

2、国家、省、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3、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的,有重大质量问题投诉的,质量水平明显下降的;

4、当年出现亏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