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3篇)7-17-28

0 2024-07-07 19:14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 第1篇

据统计,自1985年至20xx年,全市共申请专利422件,其中授权专利212件,拥有发明专利20件,实用新型专利126件,外观设计专利74件。20xx年专利申请141件,专利授权量为62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26件,外观设计专利35件。20xx年XX市在XX省各县市专利申请量排名中名列第八,而发明专利申请量只有16件,在前二十名中只能名列十五名。外观设计专利多发明专利少,这反映出我市从事技术研发、发明创造的企业个人较少。

我市专利内容涉及医药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农业、玻璃等行业。近年来专利拥有量位居前列的企业是XXXXX有限公司(专利量20件,其中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15件)、XXXX(专利量13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1件)、XXXX有限公司(专利量20件,均为外观设计专利)、XXXXX(专利量6件,均为实用新型专利)。

机械制造业在我市虽有坚实基础,但规模不大,生产技术和机械装备处于中下等水平,专利拥有量集中在XXXXX有限公司和XXXXXX等几家注重研发的企业。如XXXXXX, 20xx年就申请专利20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实用新型专利14件,获得授权专利10件。而XXXXX有限公司虽拥有6件专利,但目前已有5件专利失效。

作为化工产业龙头的XXXXX虽有13件专利,但拥有核心生产技术的专利只有2件,与其生产规模、知名度极不相符。

而作为我市主导产业的矿山产业没有1件专利。传统产业的农业,XXXX集团拥有1件专利,与其在XXXX省饲料产业第二的称号极不匹配。XXXXXXXX共申请55件专利,其中20xx年申请53件,目前还没有授权,20xx年申请2件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 第2篇

1、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我市企业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虽然具有了规模生产能力、产业集群的优势,但企业管理者仍未走出小农生产管理意识,缺乏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和战略眼光,导致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仍然有着模仿生产的习惯,摆脱不掉被人牵着走的怪圈,有的虽然口头上十分重视,但在实际行动上没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调动不起来科研人员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不了企业创新能力。

2、企业专利战略实施水平低

大多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以企业知识产权作为核心,充分维护企业的自身合法权益和竞争优势,同时遏制竞争对手而采取的专利策略与手段还很陌生,运用的水平很低。

3、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为研发人员提供的资源太少,能做到人员、经费、机构和制度“四落实”的企业太少。

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 第3篇

可以通过“抓试点、作示范”的方式,引导企业学习知识产权先进企业的经验。比如对于创新能力强的高科技企业,可选取若干家企业作为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对象,给予政策与资金扶持,并协助企业外请专家,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辅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运作、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划企业专利战略。通过示范和典型,以点带面,以一带多,必将对提高同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并在推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营造一个良性、健康的知识产权环境,推动更多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专利法诉讼案件解读心得二

案件基本情况:原告王宗超诉被告烟台市利民门窗密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利民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原告于19xx年3月12日获得了一种推拉式异型材门窗密封件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被告利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光杭于20xx年4月14日获得了高密封性铝塑钢门窗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而被告以实施自己的专利为由进行不侵权的抗辩。一审法院通过将被控侵权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了原告的专利权利保护范围,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和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原告和被告同时被国家知识xxx授予了具有相同主要技术特征的实用新型的专利权,只是原告申请在前,被告申请在后。在这种情况下,本案的焦点问题有两个,即被告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和被告以生产自己的专利产品为由能否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我国专利法将发明创造分为三种,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性审查,审查员会再检索的基础上对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就授予专利权,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也正因为如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经过实质审查就可以授权,现实中会存在重复授权的可能性。对于同样的技术方案可能先后授予不同的人,而本案就是遇到了这种情况。 具体来说,有先后的重复授权会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先申请的专利与后申请的专利是同样的技术方案,即两人均对同一项技术方案拥有专利权;二是后申请的专利中包含有先申请人的专利,先申请人的专利只是后申请人专利的零部件;三是后申请的专利是在先申请的专利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后申请专利的实施以先申请的专利为前提条件。根据专利制度的相关规定,无论出现上述哪一种情况,在认定后申请人实施自己专利权的行为是否侵犯前申请人的专利权的判断方法和依据原则都是一样的,即均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后申请人都不能以实施自己的专利权为由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