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小结范文(优选9篇)2-11-71

0 2024-06-29 10:26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病历小结范文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构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保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带给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带给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带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带给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带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带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带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能够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带给。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状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状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能够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

第二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_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病历小结范文 第2篇

一、病历抽查方法及评分标准说明

本次病历质量抽查由医务科、质控办按每科随机抽取20xx年归档病历10份,原则上抽取医院7天以上、15天以下的病历。具体评分标准仍参照《河北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二、抽查结果

共抽查归档病历140份,平均分份;其中内科系统归档病历70份,平均分分,外科系统归档病历40份平均分分。儿科、妇科、眼科各10份。

内科系统:第一名中风科平均得分分;第二名普外科平均分分;第三名内科一病区平均得分分。护理文书记录准确、及时、详尽、规范的有内科二病区、内科四病区。

外科系统:第一名妇产科一病区平均得分分;第二名外科一病区平均得分分;第三名外科二病区平均得分分。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1、此次检查发现多科室各种表格填写不全和医生漏签问题,也是易引起不必要医疗纠纷的隐患。

2、病史描述过于简单,病程记录前后矛盾,主要是本次发病相关的病史描述过于简单。其原因还是对病程记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病因、诊断、治疗掌握不够熟练。

3、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如内科二病区张xx入院血常规正常,医嘱用泰能药物,病历中并无相关原因性分析及药敏细菌培养等;其原因还是主管医生没有掌握好抗生素的应用原则。

4、上级医师查房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流于形式,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繁琐没有重点,未体现上级医师真实水平;有的还有复制病历现象;此现象是对工作、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表现,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三级查房的重要性

5、术前准备情况的记录不完善;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缺少项;手术记录无手术是否顺利、术中出血、输血、尿量、标本是不是送病检等情况的记录;观察项目记录不够细致。其原因是工作不严谨,缺乏细致,是引起不必要医疗纠纷的隐患。

四、整改措施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病历质量。

2、各科要组织医生认真学习并切实落实《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

3、各科要加强交流,互相学习。组织学习优秀样板病历,要相互交流、学习、讨论、虚心请教。

4、医疗文书书写要按要求及时完成,进一步加强病历环节质量督查工作。

5、病历质量与质控奖惩挂钩。对质量较差的病历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对不合格病历限期整改;对病历书写质量好的病历将予以表彰。

6、此检查结果分析立即反馈科室,以利于整改。

病历小结范文 第3篇

1、加强核心制度的学习与考核,尤其是值班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手术安全核查等方面在平时的医疗质量检查中,有针对性的进行抽考。

2、加强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学习,规范病历中各种记录书写的格式。对今年升级后的电子病历及电子医嘱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召开相关科室人员会议,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目前新的电子病历及电子医嘱运行良好。通过努力今年门诊处方实现了电子化,处方质量明显提高,提高了效率,方便了对处方质量的监管。

3、加强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的管理。同时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及手术审批制度,及时掌握重大手术病人的相关信息,加强对手术适应症及手术安全核查的检查。

4、加强输血病人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执行_临床用血审核制度_,超过1600ml输血,要向医务科审批、备案。

5、加强对各种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医患沟通书的检查,落实各项签字制度及医患沟通制度;特别是医患沟通及授权委托书存在的问题,着重检查,及时整改。

6、努力提高病历内涵质量,要求各科主任及质控医师加强对本科室病历的质量控制,上级医师及时、认真的审签及修改病历,提高病历内涵质量;各科主任要认真带教轮转医师及低年资医师,医教科加强三基的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7、深入科室,了解检查、诊断、治疗、护理情况,分析病案质量,组织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8、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达到25个。

病历小结范文 第4篇

积极参加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强化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教育,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虚心吸取群众意见,改进不足。加强业务知识及医院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及业务能力。坚持_以病人为中心_的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年来,只要不是外出开会学习,没有休息过完整的一天。

病历小结范文 第5篇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景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我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保密的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_《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善供给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3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编码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

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4、各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中。

5、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区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区应及时交给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员负责将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并做登记记录。

四、病历查阅管理

1、除为患者供给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3、公、检、法、医保及卫生行政单位,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科核准,能够摘录病史,其它任何单位均不能借阅或复印病历。

4、本院医师因医、教、研工作需要查阅病历者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相关病历。对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需经医务科批准后借阅;本院医师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5、病区和病案室不准擅自接待无相关证明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查询患者的病历资料。

6、医院职能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查阅病历,不受份数限制。病案室应在及时供给所需病历。如无特殊情景,查阅部门应在三周内归还。

8、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国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历归还手续,有关部门应根据病案室认可印章后,再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五、病历复制管理医院病案室负责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的申请,并按规定供给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供给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和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7、医院能够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8、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供给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能够根据需要供给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

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印。

10、医院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医教科通知病案室,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景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教科确认无误后,加盖医院公章证明印记。

11、医院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六、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1、发生医疗纠纷争议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教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景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

2、医院申请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院能够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景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3、医教科负责封存病历的保管。

4、封存后病历的原件能够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5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景下实施。

七、病历质量管理

1、按照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规定》执行。

2、病历质量必须贴合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运行病历质量评分表》中有关的质量要求。

3、各科主任对病历质量负全面职责。转科病历由出院科室对病历质量全面负责。

八、法律职责出现下列情景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职责:

1、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资料,造成侵犯患者保密权者;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者;

3、抢夺病历者;

4、遗失病历者。

九、本制度按下发文件日期执行。

病历小结范文 第6篇

住院病例

姓名:xxx 职业:工人

性别:女 住址:xx市xx路xx号

年龄:44岁 入院日期:1994年3月1日10时 民族:汉 记录日期:1994年3月1日10时 籍贯:xx省xx市病史陈述者:患者本人

婚姻:已婚 可靠程度:可靠

主诉:劳累后心悸、气促,加重2年,发热伴下肢水肿3天。

现病史:十五年前(1979年)无明显诱因,劳累后出现心慌、气促,短时休息可缓解。曾在兰州市城关区医院就诊,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 (用药不详)。当时能胜任一般工作,未进行特殊治疗。两年前,因受凉咳嗽,心悸、气促加重,咳稀薄白色泡沫样痰,有时痰中带血,色鲜红,三天后因大咯血,住本市第二医院治疗(用药不详)后,心悸、气促减轻,咯血停止,当时无发热、胸痛及盗汗等症状,下肢无水肿。此后轻微劳动,即感心悸、气促,下肢轻度水肿,晨起消退。半年前,因受凉发热,除心悸、气促加重外,且不能平卧,伴有腹胀、恶心、下肢水肿,无关节肿痛。

曾在本市某医院门诊诊断为“心衰”、“上感”,肌注“青霉素”每次80万U,一日2次, “链霉素”肌注,每次5g,一日2次,口服“地高辛”每次5mg,一日二次,三天后,心悸、气促减轻,尿!增多,水肿消失,体温恢复正常。以后每天服“地高辛”,发热稍退,但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可参加日常活动。三天前体温波动在37. 39℃之间,下午较高,无寒战,咳嗽仍为稀薄白色泡沫样痰。()曾自服“APC”o. 5g,一日三次,发热稍退,但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尿登减少,下肢水肿,遂来我院就诊。门诊以“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心力衰竭n度,上呼吸道感染”收入院。近来睡眠差,食欲减退,大便尚正常。

既往史:体质差,3岁患过“麻疹”,14岁时曾患“化胶性扁桃体炎”.以后每遇受凉即咳嗽、咽痛。无游走性关节痛病史。

呼吸系统:无潮热、盗汗、胸痛等病史。

循环系统:无心前区疼痛及高血压病史。

消化系统:无上腹痛、反酸、上腹烧灼感、呕血、腹痛、腹泻、便血及黄疽病史。泌尿系统:无尿急、排尿困难、尿颇、血尿及夜尿增多病史。

血液系统:无苍白、鼻妞、皮下出血史。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无多饮、多食、多尿及情绪易激动病史。

神经系统:无头痛、头晕、失眠、胶体瘫痪、意识障碍等病史。

运动系统:无关节红、肿、疼痛及骨折、脱位、肌肉萎缩、四放麻木病史。

个人史:生于兰州,自幼上学,20岁参加印染工作,无外地长期居住史,家庭居住条件一般,未在潮湿环境下居住过,无烟酒哈好。

婚姻史:25岁结婚,配偶健康,感情好。

月经史及生育史:月经初潮13天,月经,不多,色正常,无血块及痛经史,白带盆不多,无异味。孕二产一,足月顺产,现有一子,人工流产一次。妊娠及分娩期间无明显心悸、闷气加重史。

家族史:父母健康,家族中无类似病人,亦无传染、遗传疾病。

体格检查

T37. 8C P108次/分R38次/分BP98/6OmmHg

发育正常,营养中等,意识清晰,半卧位,呼吸急促,查体合作。

皮肤毅膜:面颊轻度发纷,皮肤干燥,弹性差,全身皮肤钻膜未见黄染、皮诊、出血点及蜘蛛痣,毛发分布正常。

琳巴结:右领下可触及一个约1 >< ic.的淋巴结,质稍硬,表面光滑,轻度压痛,左领下、硕部锁骨上、腋下、滑车上、腹股沟及胭窝淋巴结均未触及。

头部及其器官:

头颅:无畸形及疲痕,压痛和结节,头发润泽,分布均匀。

眼:眉毛无脱落,眼睑无水肿,无下垂及闭合困难,眼球运动自如,无突出、料视、震颤,结膜稍苍白,无充血、出血点、疲痕、颗粒及滤泡,巩膜无黄染,角膜透明,双侧瞳孔大小正常,等大等团,对光反射灵敏,调节反射存在。

耳:耳廓无畸形,无结节,外耳道无分泌物,耳屏、乳突无压痛。

鼻:无畸形,无鼻翼煽动,鼻通气良好,中隔无弯曲,鼻瀚膜正常,无出血及脓性分泌物,鼻旁窦区无压痛。

口:口唇轻度发‘,颊粘膜无出血点、溃疡,无“’・平”龋‘,齿,无红肿溢浓,无铅线,舌体大小正常、居中,舌苔薄白,舌质暗紫,咽轻度充血,右侧扁桃体肿大工度,无脓性分泌物。

两侧腮腺不肿大,无压痛。

颈部:柔软。两侧对称,可见颐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气管居中,甲状腺未触及。

胸部:胸部对称,无畸形,无脚壁静脉曲张及皮下气肿,胸骨无压痛,两侧乳房对称,无肿块。

肺脏:

望诊:两侧呼吸运动对称,呼吸急促,节律整齐。

触诊:两侧呼吸活动度对称,语颤无异常,无胸膜摩擦感。

叩诊:呈清音,两肺下界在锁骨中线第6肋间、腋中线第8肋间、肩肿下角线第 10肋间,肺下缘动度3cm

听诊:两肺呼吸音粗糙,两肺底可闻及少!小水泡音,听诊语音无异常,无胸膜摩擦音。心脏:

望诊:心前区无隆起,心前区可见弥散性搏动,心尖搏动在第5肋间左锁骨中线外1cm,

触诊:心尖搏动位置同上,心尖部可触及舒张期震颇。

叩诊:心界向左扩大,心腰部较突出,心界大小如下表所示:

听诊:心率108次/分,节律整齐,心尖部可闻及SM4/6级,吹风样,粗糙,向左腋下传导:DM中等度,隆隆样,局限不传导;P2>A2.未闻及二尖瓣开瓣音、奔马律及心包摩擦音。

血管:

挠动脉:脉率108次/分,律齐,搏动细弱。

腹部:

望诊:腹平坦,两侧对称,无皮疹、疲痕及腹壁静脉曲张,未见肠型及胃肠蟠动波。触诊:腹软,无压痛,无反跳痛及波动感。肝下界右锁骨中线肋缘下6cm、剑突下 10cm,质中等硬度,边缘钝,表面光滑,有轻度压痛,脾未触及。

叩诊:呈鼓音,肝上界在右锁骨中线上第5肋间,腹部无移动性浊音。双肾区无叩击痛。

肛门及外生殖器:外阴经产式,无疖肿及脓性分泌物,尿道口无炎症,无肛门裂、痔、脱肛、痰管,直肠指诊未检查。

脊柱四肢:脊柱生理弯曲存在,无畸形,无压痛及叩击痛。活动自如。四肢关节无肿痛,无畸形,无柞状指(趾),两下肢明显凹陷性水肿。

神经系统:腹壁反射和肚二、三头肌反射以及膝反射存在,无病理反射及脑膜刺激征阴性。

实验室检查及器械检查:

血象:红细胞4. OX 10's /L(400万/mm3 ),血红蛋白lOOg/L(lOg写),白细胞12 X 103/L(1/mm3),中性分叶核粒细胞(60%),杆状核粒细胞(20%), 血沉:40mm/h,

X线胸透:心影普遍增大,食管吞钡见左房段有显著压迹。

心电图:左房肥大(呈二尖瓣型P波),双侧心室肥大。

病情摘要

XXX,女,44岁,印染工人,以劳累后心悸、气促十年余。发热伴下肢水肿三天,于1994年3月1日上午10时急诊入院,十年前劳累后心悸、气促,短期休息可缓解。两年前因受凉后咳嗽,心悸、气促加重,有时痰中带血,色鲜红,严重时大口咯血。半年前发热,心悸、气促加重,不能平卧,下肢水肿,经用青、链霉素及地高辛治疗,三天后症状减轻。以后每天服地高辛25-0. Smg,可以参加S常活动。三天前受凉后上述症状又加重,发热,尿少,下肢水肿,急诊入院。14岁曾患过“化脓性扁桃体炎”, 以后经常咽痛。

体检:T37. 8C P108次/分R38次/分BP13. 1/ KPa(98/6OmrnHg)。

半卧位,呼吸急促,面颊及口唇轻度发纷,咽轻度充血,右扁桃体肿大工度,颈静脉怒张,肝颐静脉回流征阳性,两肺呼吸音粗糙,两肺可闻少量水泡音。心前区搏动弥散,心尖部可触及舒张期震颤,心界向左扩大,心腰部突出,心率快,律整,P2>A2,心尖部可闻及SM4/6级吹风样,粗糙,向左胶下传导,DM中等度,隆隆样,局限。肝上界右锁骨中线上第五肋间,下界距肋缘下6cm剑突下10cm,质中等硬度,边缘钝,轻度压痛。脾未触及。下肢明显凹陷性水肿。腹部无移动性浊音。白细胞12>< 109/L (12000/mm』),血沉40rnm/h,X线胸透心影普遍增大,食管左房段明显受压。

心电图:左房肥大,双侧心室肥大。

初步诊断:

1.慢性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心脏扩大

心功能班级

2.上呼吸道感染

病历小结范文 第7篇

病历是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重要资料,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经过,是医疗质量的重要反映形式。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病历的作用不仅仅是服务于临床医、教、研活动的医疗档案,也成为处理医疗纠纷最有力的证据,在维护患者和医院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从病历书写到质量监控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提高病历质量,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一、加强医师“三基三严”培训

医师“三基”水平和“三严”作风是病历质量的基础,加强“三基三严”培训,特别是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是提高病历质量的首要工作。

我院专门安排业务技术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年资业务骨干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通过业务讲座、操作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工作作风。由病历质量控制办公室从事多年质控工作的资深专职质控人员对新分配来院的医师、住院医师、低年资主治医师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化培训,从病案书写的格式到每一项内容的内涵一一讲解,并针对日常质控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临床医师比较棘手的疑难问题重点讲解和点评。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病历评比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定期对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如《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使广大医务人员掌握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执业。同时结合媒体曝光的医疗事件、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卫生事件以及我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遇到的问题,警示医务人员提高依法行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病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证据作用,规范病历书写,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是医师在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之一,是各级医师进行医疗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医疗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贯彻各级规章制度和规范的重要环节,而病历是临床医疗工作过程的记录。住院医师是住院病历的书写者。主治医师既指导住院医师的诊疗行为,同时也承担对病历的审核责任,因其熟悉病人情况,对病历审核专业性强,能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并可监督病历书写的时效性。主任医师对诊疗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病历内涵质量起到把关作用。我院严格加强和规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查房的时限、查房参与人员、查房内容、记录内容都有明确规定,以保障三级医师查房质量和病历书写质量。

四、加强病历质量监控

我院建立了“三级”病历质控体系,进行病历质量监控。

一级质控由科室质控员完成,质控员负责本科室医疗管理工作及病历质控工作,并对本科室病历从格式到内涵进行全程审核,出科前全面检查并签字。

二级质控由科室主任完成,科主任把病历质量管理作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对本科内各专业组的病历进行抽查,督促和检查质控员职责落实情况,同时也避免了不同专业组医师对病历书写规范理解不一致或掌握标准尺度不同而造成病历书写评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三级质控由医院医务科病历质控办公室的专职质控人员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医务科和质控办建立了科学的病历质量考核制度,院委会组织专职质控人员定期深入病房对运行病历进行环节质控,对医师规范书写病历进行督导。病案室质控人员对归档病案进行终末质控,负责对归档病历格式规范化及完整性以及病历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病案方可上架归档。

五、严格奖惩制度

医务科每月将科内运行病历和终末病案质控考核情况在院周会上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科室进行反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病历先限期予以整改,并与病历书写医师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其在病历书写中出现的问题,今后将如何改正等,如同样的问题再犯将予以重罚。病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与经济效益挂钩。通过以上措施加强管理,近年来,我院病案质量有了较明显的提高,甲级病案率达,杜绝了丙级病历。总之,只有充分认识到病历质量的重要性,从多方面加强管理,才能有效提高病历质量,最大限度发挥病历的内在价值,促进医疗质量提高。

此次自治区病历评比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优质病历的殊荣,但是距离我们的目标还很远,我们会再接再励争取更好的成绩,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病历小结范文 第8篇

一、存在问题:

1、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病历文书字迹潦草、难认,个别医师签字难辨医学术语使用不当,病历中仍存在刀刮涂改现象。病历中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字的地方未签字,如死亡记录、病例讨论记录、实习医师书写的病程记录,各种知情同意书中的谈话医师签字,手术记录的主刀签字,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查运行病历时发现病历书写不及时。

2、入院记录:病史过于简单,逻辑性不强,起病及诊治时间顺序不连贯,不能详细描述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有的不描述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书写不全。体格检查只注意阳性体征的描述,重要的阴性体征忽略不描述较多见,个别病例检查不全面、不仔细,漏查项目仍存在,该查的病理征不查,专科检查书写内容太简单。辅助检查不全,院外的辅助检查不标明时间和单位,该查的不查。诊断方面主次不分,顺序颠倒,有的诊断不全、不规范,诊断简写现象存在。

3、首程辨病辩证依据及西医诊断依据不够充分个别的诊断依据甚至不能导致第一诊断鉴别诊断内容不确切依据不充分有的无鉴别诊断或写“无需鉴别”诊疗计划不全面达不到诊疗规范要求主要的诊疗措施未述及如清创缝合等。使用中药未写明煎服法。

4、病程记录:不能及时全面的记录病情变化,三级查房不及时,流于形式,上级医师不重视查房记录质量,不看记录内容即不负责任签名,使用中药无用药要点讲解记录,中药方有改变时未及时撰写处方,使用中药特色疗法记录不具体,使用中成药不进行辩证,个别病例理法方药不一致,术前讨论及各种讨论内容不全面,过于简单,个别病例讨论无主持人签名,部分科室无术前讨论,应该讨论的疑难危重病例不讨论。各种协议书和申请单书写过于简单,记录不全,个别病例有滥用抗生素现象,出院小结中不描述拆线和刀口愈合情况。实习、进修及无执业医师资格的试用期医师写的病程记录无上级医师签名。告知义务记录不全:病人私自离院,医务人员不知。

5、病情评估:大部分科室均能如期进行病情评估,但个别医师对病情评估制度执行不到位,报病重病人应3天进行1次病情评估,个别医师病情评估内涵不到位,缺乏描述病情的转归、诊疗方案的调整、下一步采取治疗措施等内容。

6、出院记录;诊疗经过内容简单,如:“完善入院检查,明确诊断,予手术治疗”,出院诊断有漏填现象,出院医嘱内容太简单,未写明出院带药药名、用量、用法、疗程、总量及用药过程中需注意事项,对需要复诊的病人不写随诊期限等。

7、医嘱:有的医嘱内容不全,病重病人不下病重医嘱,有的没有病理医嘱,医嘱修改不及时,如禁食医嘱未及时停止,手术、换药等临时医嘱无执行者签名。

8、各种检验检查单:常规检查项目不全,必要的检查不做,不按时间顺序黏贴,个别科室不黏贴,夹在病历中极易丢失。有的有医嘱无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9、抗生素使用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为外科手术病人预防性用药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或48小时,治疗用药选择药物没有做培养和药敏试验,而是习惯性用药,没有用药分析等。

二、改进措施

(一)加强质控力度,各临床科室要引起高度重视,科主任要严格要求,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要严格把关,各级医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

(二)积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徽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水平。医院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不规范情况按照《亳州市中医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对相应科室每月进行医疗质控扣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希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整改,使我院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各科主任应加强科内病历三级质控力度,加强三级医师责任意识,各负其责,层层把关,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四)、各科室主任及上级医师应加强审核、指导工作,不要把质控病历流于形式,要认真审阅并修改后方可签名,才能提高病历质量。

(五)应加强手术病人管理,将《手术安全核查表》中要求的内容做到实处,不要流于形式,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及手术资格的准入,杜绝越级手术的情况发生。

(六)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发生滥用抗生素的现象。

病历小结范文 第9篇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经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包含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供给)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供给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供给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供给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供给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供给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能够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景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能够是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