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合集11篇)

0 2024-05-13 21:15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1篇

我知道被答辩人学历比较高,个性格好强,很有上进心,现在孩子也比较小,我长期在外打工,不能像长期相守的夫妻那样,对被答辩人及孩子进行关心及照顾。我作为丈夫及父亲,也希望能与妻子与孩子能朝夕相处,但是为了生活,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我必须要负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外出打工也只是权宜之计,不得以而为之。

我知道,我与被答辩人现在的感情已出现危机,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来挽回我们的婚姻。如果被答辩人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或者生活有不顺心、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可以最大程度的进行沟通,我完全可以为了被答辩人及儿子,尽最大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

如果被答辩人愿意随我一起外出打拼,我们可以一起在外地创业,在外面找到一条适合我们发展的人生道路。如果被答辩人认为我在外打工,不利于照顾家庭和儿子,我也可以回到家里,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在家乡创业。我与被答辩人都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并且还都很年轻,我相信如果我们共同努力,一定会改变现状,过上我们向往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对我们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希望被答辩人能回心转意,一如既往的理解我、支持我,共同去维护好我们的家庭,给孩子创造一个轻松、良好的健康成长生活环境,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

综上,我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目前婚姻出现了危机,但是我愿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我们的婚姻,希望法庭能够多做调解工作,使我们能重归于好。如果调解不成,也希望法庭能给我们一个重归于好的机会,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xxxxx人民法院

敬爱的雷锋叔叔:

你好!

很荣幸能给您写这封信,从而表达我对你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爱慕。人们现在还流传着一句赞扬您的话:“雷峰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您的事迹如一首名歌在我们的生活中传唱,永不停止。

您的事迹耳熟能详,您时时刻刻为人民服务,无私地奉献着您所拥有的一切。您如一枚螺丝钉,永远都是那么地坚守岗位,那么地富有爱心,那么地诚实和善。您平凡的出生,却伟大了一生。现在好多人们,为过去碌碌无为而悔恨,为曾经虚度年华而悲哀。如果现在的我们能带着您的精神品质来体验每分每秒,有何从而来的悔恨与悲哀呢?您的精神品质滋养着我们的心田,指引着我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充实着我们每个人的大脑。

您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因此我希望,如果我们是一滴水,便滋润一寸土地;如果我们是一盏灯,便照亮一分黑暗;如果我们是一粒饭,便哺育世间有用的人。小时做一个好儿女,好学生,长大后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

在另一个世界里开开心心!

离婚答辩状首先要观点明确,是否同意离婚需要表达清楚。如果不同意离婚,答辩状的内容就主要阐述感情方面的问题,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表明自己对这段感情的珍视,以及可以对挽回这段感情所做出的努力等等。如果同意离婚,就需要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一一阐明自己的想法。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另外,对于自己在答辩状中提到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有证据提供的话,最好在答辩状中提醒法官,这样方便法院翻看。最后,需要在答辩状上签上自己的姓名以及写上日期。被告需要提供两份答辩状给法院,自己留一份备份,以便日后查阅。

1、答辩人(本诉原告)签订《补偿协议》后正常使用林地,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该临时使用房随时可以拆除恢复__________林地,答辩人(本诉原告)只是为了有效使用__________林地,并没有改变林地的用途。

2、答辩人(本诉原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更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答辩人(本诉原告)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后最终拆除了临时使用房,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事实有误,故意歪曲事实,意图违反合同不诚信履行。本案的真正事实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原被告签订《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方对__________林地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至__________年,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受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本诉被告与龚飞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林地有偿有期使用合同书》约束。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告不遵守双方的约定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擅自拆除原告的地上建筑物,原告问其缘由,被告称该地被告要用来堆放渣土。

综上论证,答辩人(本诉原告)认为: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应驳回。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_______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_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__元,且已全部归还。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__元,约定月息_______分,借期_______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_______元而未写大写_______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归还借款本金__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__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__元,而且出具的也是_______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_______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沈阳市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请求。

事实与理由:

敬爱的团组织:

我是初二级的一名学生,我志愿能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盼望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

加入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是我初中以来的愿望。随着阅历的丰富,我对团组织有了初步的认识:共青团是中国^v^的有力助手,是一座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的大熔炉。是许许多多人才成长的空间。我时刻以团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上,我以团员为学习榜样,以超越他们为目标。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在生活上,我注意勤俭节约,我讨厌向父母伸手讨钱,所以我想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希望能早日独立自强,自力更生。我决心加入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决心追求我的愿望,希望能够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我在班级里担任体育委员一职,每天要管理好同学们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还要协助老师上好体育课。担任体育委员以来,值得我骄傲的事是我曾带领我班同学取得全集对形队列操比赛的第一名。在校里,我曾是校运动员中的一员,虽未曾为校争光,但我已尽全力了。现在我是校初中篮球队副队长,现已为校赢得几场赛,将来将会有更多比赛,我会揭尽所能为校争光。

如果团组织经过严格审查批准这一要求,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更认真、更努力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履,服从组织的要求,模范的做一名共青团员。行团员义务如果团组织经过严格审批,觉得我还不够资格,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能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

总之,我请团组织考验我,接受我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选民朋友们:

按照某某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6月份,我镇将进行第五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民群众直接选举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选民能否通过选举选出合适的当家人,关系到各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民致富达小康的步伐能否进一步加快。因此,广大选民朋友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本着对村内今后的发展负责,对自己和乡亲们的未来负责的态度,认真选好各自的当家人,为各村今后加快发展奠定组织基矗。

首先,大家要认真酝酿讨论,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作为候选人,要求做到: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纳税等法定义务,不参与赌博等其它危害社会的活动,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处理基层矛盾的能力,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于农村工作,为人公道、正派等。在推荐候选人时,广大选民要怀有公心,不能因一己私利或个人恩怨而将合适人选排斥在候选人范围之外,而要将是否有利于本村发展,是否有利于广大村民的共同利益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唯一标准。

其次,要落实好“一人兼”。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摸底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村的大部分群众认为“一人兼”可以精减村级效能,提高村两委会办事效率,减轻农民负担,可以使两委会的步调一致,提高其协同作战的能力,提出实行“一人兼”的建议。在下一步的选举中,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村的摸底情况,遵照群众意愿,在条件成熟的村推行“一人兼”,希望广大选民很好地配合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把顺利实现“一人兼”作为选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搞好选举,真正把哪些靠的注有本事、懂经济、会管理、公道正派、热心为民的党员选出村委会班子,推荐到支部,从而实现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目标。

选民朋友们,请珍惜并正确行使好法律赋予你们的神圣权利,以对村级发展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提高的主人翁责任感,投下庄严的一票,选好带头人,为本村的发展,为广大农民致富达小康打好基矗。

亲爱的班主任郑老师:

我们马上要毕业了,所以,我现在特别珍惜和您在一起的时光。再过几个星期,我就将离开母校、离开你、离开同学们。这两年来,您给了我很大的关心和帮助,我的成长凝聚了您的心血。

每当我成功的时候,您都会鼓励我;每当我失败的时候,您会批评我。我知道,您全都是为了我们。

还记得,有位同学生病了,您就给她钱让她去包药。想起那一次,我就想流泪,可想而知,您对我们是多么关心,多么无微不至呀!

还有一次,我们去城里参加朗诵比赛,得的成绩很不好,而您却没批评我们,只鼓励我们说:“你们在短时间里能练成这样好,真棒!”听了您的话,我们都很欣慰。那时我们在下面说,老师真好,我们表演失败了,还这样鼓励我们。如果老师都想您这样,那就好了!有的老师不管怎么,就打骂学生。

啊!亲爱的郑老师,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而如今,您的脸上平添了几道皱纹,您的头上平添了几丝银发,可我知道如今您才35岁啊!老师,请您放心,我绝不会辜负您的处处教导。我会用优异的成绩报答您的请您放一百个心,一万个心。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工作愉快

您的学生:田晴晴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

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行文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是谁,以及对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般表述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3)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法律依据

《^v^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协商不成诉诸于法院时,我们要注意相关的诉讼流程和诉讼的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写的被起诉应当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受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法典中确认合同效力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2篇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80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2003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元,贾仁应有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3篇

1、答辩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相互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了解。20xx年6月,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

原告勤奋刻苦而上进,适应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强。当初,我正是欣赏原告才答应与其结婚,我们结婚时,他只是一名办事员。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处,从何而谈嫌弃他出生农村的家境,更没有对他的待人接物有过异议。……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4篇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_疙瘩_,帮助我们迈过这道_槛_,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岁,满族,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答辩人因李_________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答辩人: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街______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性别(配偶的性别),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街______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______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不)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按实际情况,是就写同意,反之则是不同意)

我与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原告______年与我相识,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爱慕而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因为某些原因我们分开了,但后来原告因______回来找我,说明我们彼此之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因此原告说婚前感情基础较差不是事实。)

二、女儿(儿子)由______抚养

我与______的女儿(儿子)由______抚养,但是____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____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对孩子的成长不好,而且我有相关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对于原告请求孩子归他抚养,我不同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______平米,市场价值______万元,房屋归______所有,______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______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______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______余元,因房屋归____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答辩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年相识,后经四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20xx年10月23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xx年08月16日生育儿子高XX。

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的“XXXX经营部”,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20xx年,用一家人积攒的钱,我们还购买了250多平方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父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答辩人杨XX,被答辩人作为共有人。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20xx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10月结婚,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人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四年多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20xx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经过婚前四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立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自20xx年5月以来分居达二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被答辩人、小孩以及两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20xx年7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时间,被答辩人无缘无故离家出走了20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3月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

实际情况是:20xx年3月,被答辩人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父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辩人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5月12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20xx年5月13日,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

实际情况是:自20xx年2月起,我父亲感到自己年事已高,决定将“祥云县八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亲将该经营部法人代表变更为被答辩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人打理,我父母协助守铺子,我本人继续上班。

20xx年1月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人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而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金短缺,连铺面租金也无法缴付。

我们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据统计,自20xx年2月被答辩人接手“XXXX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368万左右,何以会困难至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人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据可查的371万多元的利润,一方面是债主来了一拨又一拨,经营部里没有任何现金,连20xx年的铺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人把大量的资金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面声誉,在被答辩人的欺骗下和他一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而恶人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辩人:XXX,女,1951年1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

因XXX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 同意与XXXX离婚;

二、 请求原告向被告支付位于XXXXXXXXXX面积为㎡

的购房款10万元。

三、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 原告XXX自2010年2月离家出走,未向家里交过一分钱,

至今已有18个月,原告2010年退休金为2840元,这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共计51120元,我要求分得一半25560元(计算方式:2010年:2840×12=34080;2011年:2840×6=17040;原告每年领取13个月退休金。(34080+17040)÷2=25560元)

2、 十大疾病保单一份:系中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我,1999

年9月至今每年保费1100元,共计:1100×11=12100,我应得到6050元。

3、 原告女儿张XXX分别于2008年12月,2009年1月从我夫

妇处借钱30000元、22000元,共计52000元,请求偿还26000元。

四、 被告从未想到原告会和其离婚,没有考虑过自己年纪大时

的`生活来源,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使无经济来源的被告生活发生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原告给与被告XXXXXX一定的经济帮助,每月800元,支付到80岁,共计192000元。 以上费用共计407220元

五、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6月10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

答辩人司维新,男,1981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临漳县杜村集乡宋村。

被答辩人孙明星,女,1982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临漳县狄邱乡北孔村。

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临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孙明星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2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11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

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临漳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当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或者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在无法达成相关协议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书状,就叫离婚答辩状。离婚答辩状的条件:

(一)必须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必须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

如果被告(答辩人)不想离婚的,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写明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到破裂的那种程度。

第二、原告在起诉中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之处。

第三:原告起诉书中所提出的离婚理由不足之处。

第四:自己愿意改正错误、缺点,希望和好。

罗山县人民法院:

本人(被告)就原告王晓燕起诉与我离婚一案作如下答辩。 本人于二○○七年七月一日与原告相识并同居,二○○八年

九月二十九日婚生一男孩取名黄汝杰,二○○九年三月十日正式登记结婚,直到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原告不辞而别后至今未归。期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爱,本以为自由相爱的夫妻能够相守一生,没想到原告与我共度三年就突然提出与我离婚,让我很难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没有破裂。二○○七年七月我和原告

在天津打工相识,一见如故,不久同居,期间我们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坚决反对,而原告坚定意志,与我相亲相爱。为了使岳父母对我改变看法,从而接纳我,我和原告曾于○九年二月第一次去看望岳父母时不仅买好多礼品,还给了岳父母一万元钱,之后也有两次给了岳父母共一万多元。在农忙时节,我也给岳父母家非常卖力地帮忙收种。我的诚实和勤劳最终得到了岳父母的认可。原告与我结婚时已是二十岁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说当初与我同居是草率,那么同居二年后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与我结婚并把她的`户口从江苏娘家迁到我家来。原告是初中文化,我是高中文化,在思想和认知能力诸方面我只会强于原告。我自知家境清贫,能有相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十分满足和珍

惜,日常生活中对原告也是格外呵护和谦让。共同生活的三年里,我和原告不但没有吵过架,更没有发生过殴打,乡邻都可为证。我们也没有经济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凭借一时冲动,执意离婚,遗恨终生。原告说与我夫妻关系恶化,感情破裂无事实依据。相爱夫妻,无缘无故岂能说散就散?

其次,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这是人所皆知的道

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黄汝杰快三岁了,活泼可爱,我们如果离婚,必将迫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对继父或继母,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和原告不能离婚。

最后,原告与我一旦离婚,我们的良心将受到永久谴责和不

安。原告在孩子出生一岁多,且患有严重感冒的时候,就抛夫弃子不辞而别,对孩子不尽义务,现在又干脆提出离婚抛弃孩子,这给孩子心灵上的打击是致命的。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幼小年龄,原告离开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原告自从离开孩子,我既当父又当母,特别是原告刚离开几个月的期间,孩子想妈,成天哭闹不止,我为了带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无法挣钱养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对不住孩子,我责备自己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孩子对父母的心灵依赖也会一天天地增强,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爱,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长。责任重于泰山哪!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离婚。

原告现在要和我离婚的真正理由,无非嫌我贫穷。穷,是暂时的。我除了贫穷以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劳俭朴,而且热心顾家。我和原告都还年轻,孩子还小,凭借我勤劳的双手,我有信心让目前的贫穷面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使原告过上幸福生活,使这个三口之家变得和谐温馨。况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并非与贫富有关。既然我们千里有缘,相亲相爱并已经结婚生子,就应共同面对暂时的贫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综上,恳请法庭说服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看在孩子

的份上,体谅一个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丈夫,不要离婚,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家。

答辩人:李建玉

5月4日

农民人均纯收入4524元.

来源罗山县

20罗山县人平生活标准

扶养费计算标准:

扶养费计算结果: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5篇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________元,与事实不符。该_____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_____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本人(被告)就原告王晓燕起诉与我离婚一案作如下答辩: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原告相识并同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婚生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正式登记结婚,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不辞而别后至今未归。期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爱,本以为自由相爱的夫妻能够相守一生,没想到原告与我共度__________年就突然提出与我离婚,让我很难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没有破裂。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我和原告在__________打工相识,一见如故,不久同居,期间我们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坚决反对,而原告坚定意志,与我相亲相爱。为了使岳父母对我改变看法,从而接纳我。我的诚实和勤劳最终得到了岳父母的认可。原告与我结婚时已是__________岁的成人,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说当初与我同居是草率,那么同居__________年后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与我结婚并把她的户口从娘家迁到我家来。原告是__________文化,我是__________文化,在思想和认知能力诸方面我只会强于原告。我自知家境清贫,能有相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十分满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对原告也是格外呵护和谦让。共同生活的__________年里,我和原告不但没有吵过架,更没有发生过殴打,乡邻都可为证。我们也没有经济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凭借一时冲动,执意离婚,遗恨终生。原告说与我夫妻关系恶化,感情破裂无事实依据。相爱夫妻,无缘无故岂能说散就散?

其次,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__________快__________岁了,活泼可爱,我们如果离婚,必将迫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对继父或继母,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和原告不能离婚。

最后,原告与我一旦离婚,我们的良心将受到永久谴责和不安。原告在孩子出生__________岁多,且患有严重感冒的时候,就抛夫弃子不辞而别,对孩子未尽义务,现在又干脆提出离婚抛弃孩子,这给孩子心灵上的打击是致命的。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幼小年龄,原告离开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原告自从离开孩子,我既当父又当母,特别是原告刚离开几个月的期间,孩子想妈,成天哭闹不止,我为了带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无法挣钱养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对不住孩子,我责备自己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孩子对父母的心灵依赖也会一天天地增强,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爱,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离婚。

原告现在要和我离婚的真正理由,无非嫌我贫穷。穷,是暂时的。我除了贫穷以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劳俭朴,而且热心顾家。我和原告都还年轻,孩子还小,凭借我勤劳的双手,我有信心让目前的贫穷面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使原告过上幸福生活,使这个三口之家变得和谐温馨。况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并非与贫富有关。既然我们千里有缘,相亲相爱并已经结婚生子,就应共同面对暂时的贫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综上,恳请法院说服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体谅一个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丈夫,不要离婚,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家。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因原告绿油油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离婚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务、勤恳持家,是一位贤惠的妻子。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辩人不愿意在家中,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

3、原告在诉状中称夫妻共同债务共计26800元,没有此债务,均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如原告一定坚决离婚,请原告给予答辩人七年的青春损失费共计:300000元。将孩子归于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实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将答辩人致伤,还是答辩人娘家人给予治疗。x年4月份原告将答辩人又实施暴力,在河滨公园将答辩人暴打,说拉到黄河中扔掉,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其舅舅将答辩人该出家门,将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赶出家门后答辩人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辩人未曾出门打工,因此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打工和事实不符,出门后答辩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给予看望,实属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以维护妇女合法权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年 月 日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户。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6篇

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00元抚养费。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7篇

原告诉状中称双方性格不和,无共同语言,我对被答辩人及孩子不关心,不是事实。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后,自愿结婚登记的,婚后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打工的收入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过农活,被答辩人对我父母也非常尊重,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特别是20xx年2月儿子xxx出生以后,双方有了感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

原告说分居半年多不是事实。我们并没有分居,我是为了生活,于今年春节后,外出打工,打工期间也经常回家。

我与被告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深思熟虑,为了不至于草率离婚,留有遗憾,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希望被答辩人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并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8篇

一、“缺席”的含义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指当事人未到庭或中途退庭,法官可以缺席作出裁判,至于未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一方当事人有无答辩意见与证据,甚至到庭后不进行辩论,也不影响法官缺席判决。目前世界上流行的两种缺席审判的模式,一种是辩论判决主义。也就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直接言词辩论到期日不到庭的情况下,由辩论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法院将当事人已经辩论的事实,已经调查的证据和缺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意见作为裁判的基础,依据到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判决。一种情况缺席判决主义,也就是指如果原告缺席时,拟制为原告放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被告缺席时,拟制为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进行了自认,依据原告一方的申请作出缺席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结合这三条规定,以及当前法官的实践经验来看,我们国家的缺席裁判制度是以充分发现案件真实为目的,法官裁判时,既要考虑到到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证据,又要考虑到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答辩意见或者证据材料,并不因为缺席而必然就败诉。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缺席审判制度更接近于辩论判决主义。但在现实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从上述三条内容来看,更强调法官的作用,也就是说缺席判决,只是法官的职权,而非接受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而实践中,有些法官往往认为:缺席审判最好办,当事人不到庭,他就得承担责任。往往是法官依据职权作出裁判,其实不到庭并不代表就必然要作出缺席判决。当事人本来可以通过诉讼能够使得双方当事人共同坐到法庭上就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焦点进行友好协商、和平处理,但由于另一方未到庭,到庭一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就想通过法官作出缺席裁判来解决问题呢?恐怕不能完全肯定,因为当事人总是想通过最快最便宜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缺席审理也许不是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而且依据现时代的审判制度,民事纠纷所涉及到的是私人权利与财产的处分,具有典型的私法性质,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对权利与财产的处分,这样才真正体现国家法律对私权干预的尺度和原则。法官不应当主动作出缺席裁判,因为当事人在利益权衡后,认为依据缺席裁判反而会增加诉讼成本,不如双方坐下来自行和解,这种情况下,法官仍然要作出缺席裁判,有违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二、对两种具体情况的处理

1、对被告未到庭,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被告向法庭提出了答辩,同时向法庭递交了支持抗辩意见的证据材料的情形。针对这种情况,在实际处理中存在几种不同的做法:一是被告没有到庭,对被告提供的抗辩意见连同证据材料不予采纳。其理由是被告虽抗辩,但人未到庭,对于深层次的抗辩理由和证据的质证意见无法予以评判,故既然被告不到庭,可以直接采纳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是被告不到庭,视为被告放弃提供证据的权利,即使提出抗辩意见,但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故直接驳回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的抗辩请求。其实这两种观点均存在问题。因为法律对法官提出的要求,也就是要尽可能的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诉讼事实与请求中善于发现案件真实,在法律真实的基础上,更强调法官去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让法律真实更加接近客观真实。而法官能够发现客观或者法律真实的依据,就是法官依据法律逻辑、生活经验和法官职业道德去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运用自由心证,充分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从中发现案件真实。故法官的整个真实的审判活动离不开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抗辩以及证据材料。从实际意义上讲法官的心证来源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材料,更重要是证据材料,没有证据材料,法官将无法予以评价。所以法官不应当视被告未到庭或者中途擅自退庭但已经提出抗辩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而不顾。

比如:原告甲厂诉被告乙公司加工承揽合同价款纠纷一案,被告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了抗辩意见认为原告加工的标的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所以没有付款同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同时也提供了相关的质量问题证据和自行委托价格事务所对损失的评估报告。法院要求被告预交反诉案件受理费,被告在指定期限内没有缴纳,也未提出缓缴申请,故主审法官对被告的反诉行为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处理。开庭之日,被告和律师也未到庭参加诉讼,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也就是被告用以证明至今未付款的理由,是否应当要求原告方质证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如果不组织质证,那么单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主张来看,被告必然要承担迟延给付价款的违约责任,可能对被告产生不公正的结果和影响。为此,法官应当组织质证,原告即使认为被告方提供的有效证据材料完全不予质证或者予以否认,那么法官应当运用职权要求原告质证,同时综合双方证据材料及意见来判断,有时法官还要运用释明权,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告方就质量问题可以提出鉴定请求或者补充相应证据,从而使得法官能够获得一个公正的更加接近案件客观真实的能够依据自由心证获得一个较为真实的案件真实。如果被告方提出了鉴定请求或者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那么原告所诉的被告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就不能构成,可以判决被告给付价款而驳回原告的违约请求。至于被告是否应当全额给付价款,应当由被告来选择,被告可以就质量问题另行提起诉讼,来抵消欠款。同理适用于被告反诉,原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擅自退庭以及原告撤诉,经法官裁决不予准许的情形。

2、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了答辩意见,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未到庭一方当事人仅提出了答辩意见但无证据材料。笔者认为对于这类情形应当区别对待。(1)有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因民间借贷、因买卖、加工承揽、借款、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案件,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抗辩未有证据材料,可以以到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缺席判决;(2)针对婚姻纠纷案件,无论是采取公告、留置或者直接送达等方式,此时被告不到庭,原告即使有一定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存在矛盾,法官也应当慎重,特别是被告提出了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意见,法官更要谨慎裁判。因为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是婚姻法规定的婚姻秩序的重要体现者。一旦婚姻秩序随意被破坏,那么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将不可思议。笔者认为对提出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意见的案件,除了有特殊情况外,尽量判决不准离婚。有人认为,这是法官对当事人的妥协,此时当事人到庭与不到庭不是一样的嘛?这种观点不正确,法官承办案件的目的既要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又要达到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还有人认为,倒庭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定证据材料怎么办?笔者认为,夫妻感情的破裂只是一种无形的、抽象的,依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来的,婚姻感情破裂本无相应的法定标准,当事人即使提供证据材料,也并不能算是达到了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破与不破是法官综合评价的结果,从稳定社会家庭关系,可以判决不准离婚;(3)针对赡养纠纷、抚育费纠纷以及已随起诉方生活的抚育纠纷还有确认某个法律关系的案件,未到庭一方无论提出还是不提出抗辩,这类案件更多的是依靠法官依据现存的事实直接心证作出裁判,可以缺席作出裁判;(4)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类案件,必须有当事人到庭才能审理清楚的纠纷,被告一方仅提出抗辩而不到庭,法官可以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对拒不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实施拘传;(5)其他类型的案件可以比照前几类有法官分别处理。

三、缺席审判中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

1、当事人拒不到庭的结果与自认的结果完全不同。《证据规定》第八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人参加诉讼的,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这里讲的是自认和拟制自认。由此可见,自认的对象只能是案件事实,而不是证据。自认的结果就是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事实的举证的效果。自认的事实对当事人和法官均具有约束力。而缺席审理,我国法律没有具体和明确的规定,所以既然没有特别规定,法官就不能准用“视为自认”,也就是自认必须是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没有规定,一律不得使用。当事人没有到庭,法官就不能推定该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自认或者是对到庭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自认;对随起诉状副本发送的证据副本,如被告拒不到庭,可以视为被告放弃了举证的权利,或者认为对原告起诉的证据没有异议。但仅此,法官不能就作出判决,法官仍应当综合原告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作出裁判。

2、在缺席审判中,法官应当摆正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法官始终要居于居中裁判的地位。由于被告不到庭对证据进行质证,所以有些法官由于受传统职权主义模式的影响,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发问,好像法官就是被告一方的代言人,对原告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发表意见。从而偏离了法官中立的地位,当然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是传统职权主义模式下探求“案件客观真实”的需要的影响。 笔者认为:在缺席审判中,为了保证法官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官可以推定拒不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异议。这是缺席一方当事人自动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处分的结果。如果不对不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推定,那么法官就很难进行庭审认证,也很难作出裁判,同时还会造成当事人到庭与不到庭在结果上没有什么区别,也造成当事人不积极应诉,更有可能将法官再次推向传统的法官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诉讼体制之中,从而不利于诉讼秩序的稳定。更使得法官偏离居中地位对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审查过严,可能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对到庭一当事人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9篇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10篇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并没有将案件事实如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二、答辩人不同意将婚生女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经__________周岁多,读__________年级,处于青春期,正是课业负担日益加重与个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给予更多的陪伴与照顾。可事实上,被答辩人本人长期在外打工,甚至时常出国打工几年都不回家,倘若将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实际上被答辩人本人根本无法承担起照顾女儿的职责,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孩子丢给被答辩人的父母,但两位老人现毕竟上了年纪,照顾孩子会越来越吃力。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来无法有效负担起对孩子生活的照顾与学业辅导,更谈不上对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与引导。答辩人作为__________的母亲现长期在____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陪伴与照顾孩子的成长。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抚养权交由自己,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辩人并非像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言的那样对孩子不闻不问,缺乏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而事实情况是这样的,答辩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个女孩,被答辩人及其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时常为了生育二胎一事争执不休,家庭关系日趋紧张。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辩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积累的钱支付的,被答辩人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却鲜有在孩子身上花过钱。被答辩人作为家庭中妻子与自己父母之间沟通的纽带,对双方之间的矛盾不仅不从中劝和调解,反而一个人出国打工,把问题全部交给了答辩人。答辩人为了避免与被答辩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想多挣点钱贴补家用,才被迫选择外出打工。即便答辩人在外打工,也是时常回来探望女儿,关心女儿的生活与学习,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况下,还坚持每年给孩子购买__________元的保险。相反,被答辩人自己却是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每次一去就是两年,根本没有承担起作为父亲的义务。综上,答辩人已长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照顾关心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答辩人一方更为妥当。

三、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的意见如下:

第一,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出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用婚后夫妻财产去购买时,答辩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辩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隐瞒的嫌疑,有剥夺答辩人合法财产的主观故意。该商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时用了____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于当时的购买价,应当以现在评估的价钱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铺至今已经对外出租了两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因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辩人一直收取,答辩人一分钱没有拿到。答辩人认为,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及的商铺,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未予提及。首先,被答辩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万余元全部在被答辩人一人处,该笔款项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其次,被答辩人出国打工期间,外经公司按照规定每月会支付给答辩人__________元的生活费用,四年共计_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全部由被答辩人的姐姐代为领取,答辩人分文未获。由此可见,被答辩人在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的情况下,却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过一分钱,婚后财产答辩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钱款请求法院在调查清楚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还有如下事项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予以支持。首先,关于拆迁房屋的问题,因答辩人婚后将户口调到了被答辩人处,在农村拆迁房屋登记时,答辩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考虑到答辩人自己分得的面积无法达到一套房屋的面积,剩余的面积数额还需要答辩人自己花钱去购买,可答辩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资都几乎花在了日常开销上,加上近两年身体又不好,看病吃药的费用全是一个人负担,已经没有任何积蓄,根本无力去购买。答辩人请求法院在综合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财产分割部分对答辩人予以照顾,保证其离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其次,答辩人的户口一直是在被答辩人处,考虑离婚后若被答辩人将其户口迁出,答辩人就无法获得新农合的保险待遇。故答辩人请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裁决保留答辩人__________亩的农村田地份额,以确保答辩人离婚后还能享有新农合保险待遇,也是对其今后生活的保障。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予以采纳,从而维护答辩人合法正当的权益。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亲爱的儿子:

再过几天,就是你的十二岁生日了。十二年弹指一挥间,我和妈妈看着你一天天长大了,懂事了,我们很欣慰,好孩子,在这里,爸爸祝你生日快乐。

爸爸永远也不会忘记,1997年,那个刻骨铭心的秋天。那年香港回归,豫西山区经历了半个世纪以来从未有过的干旱。我们的儿子就是在那华夏大地经受考验的一年出生的。那时,爸爸刚从部队回来不久,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爷爷奶奶没有为我们创造任何财富,就连温饱问题,也是刚刚解决。

当时为了结婚,我们已经是负债累累。为了省钱,那年8月,你年迈的祖外婆提前住在咱们家里,等着为你妈妈接生。可临近预产期都半个月了,你还没出生的意思。爸爸着急了,妈妈着急了,我们拿着东拼西凑的盘缠,到县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僗月”,建议马上住院。住院,天呐,钱在哪里?从城里回来,爸爸犯愁了,家里当时仅有不到600元钱,到哪里去凑这笔住院费呢。无奈之下,爸爸到乡信用社,贷了1000元款。我清楚记得,按当时政策,又扣下100元的利息,仅剩900元。不知道今天的你,能否体会到爸爸当时内心的滋味。

你出生的那天,是中秋节的前夕,持久的干旱终于迎来久违的甘露,秋雨如织,下个不停。由于你母亲缺少羊水,你出生时需要剖腹产,那几天,我们的心都悬在喉咙眼。你刚生出来时,由于吸入羊水过多,不会哭,小脸憋得发紫。当时,爸爸和你三姑奶,一直守在产房外,听着产房内急促的金属碰撞声,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在走廊里悲恸不止。我心疼你的妈妈,嫁给我没享过福,又受了这么大的罪。

好儿子,你如今长大了,我们要学会感恩,感恩每一个人。知道爸爸为什么自己的房子先不装修,把钱借给咱们的亲戚吗?因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是他们一直在默默地帮助我们。在城里住院期间,你二姑奶、大姑奶都千方百计送钱给我们。当时你的外婆瘫痪在床已经22年,别人给她的600元钱也让你舅送到城里。从城里回来,你年近八旬的祖外婆,天天像一个老保姆一样,无怨无悔伺候着你妈。

因为贫穷,爸爸学会了坚强;因为苦难,爸爸必须要奋斗。你满月待客的头天晚上,你叔叔从洛阳回来了,为了生计,他当时到洛阳一个工地给别人打小工,一天要干14个小时的活,每天15元工钱,一般早上4:30就要起床。在那里干了将近一个月后,他第一次回家,人瘦得不像样子,老板给他发了260元钱,他给家里留下220元,待完客的当天晚上,他趁着夜色又走了。当时,望着他那瘦小的背影,爸爸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为了还债,爸爸也打起行囊,远走他乡。

儿子,生日是什么,是我们应该面对母亲、面对亲友感恩的日子。生日又是我们生命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表示我们已经长大了。十二年过去了,爸爸和妈妈已经变得不再年轻,风风雨雨的日子,我们一步一步挺了过来。知道爸爸为什么希望你争气吗?因为,我们除了奋斗,别无他法。爸爸很欣慰,你叔叔终于走出了闭塞的大山,白手起家,如今拥有自己的工厂、自己的小车,成为方圆十里八村年轻人的楷模。爸爸通过奋斗,在城里拥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事业。不远的将来,城市对于我们来说,不再是一个匆匆的驿站,我们将是城市的主人。那么,明天的主人,我们今天应该准备些什么呢?

儿子,苦难对强者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弱者来说,是前进的绊脚石。今天,你们这一代,离“苦难”这堂课越来越远了。在那偏远的乡村里,爸爸几乎是第一个把孩子送进城里上学的人……但爸爸一直在纳闷:为什么现代化的生活离我们越来越近,而我的孩子的想法离我们的初衷却越来越远呢。为什么有时候为了看电视和大人争频道会面红耳赤,为什么有时受一点小小的委屈会挂在脸上半天不说话,为什么有时和父母说话的口吻是那样的叛逆。是我们做错了,抑或是不懂这代人内心的世界?

儿子,爸爸和妈妈为你感到骄傲。因为我们的儿子很争气,功课很优秀。爸爸就是要打造一个“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家族佳话。你憨傻的爷爷、奶奶无言无语传递给我们的这些财富,不知我的儿子能否继承下去。

十二岁了,我们要给自己的人生一个好好的规划,再过十二年,爸爸妈妈将年近半百,廉颇老矣!到那时,我们什么也不能给予你们了,反倒是要向你索取的时候了。

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而决定终身命运的,又有几年呢?所以说,我希望儿子从初中到高中,心中要存着一个远大的梦想,一个宏伟的目标。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我相信我的儿子,从现在起,我们就要努力做一名“将军”。

好儿子,我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健康朝气的体魄,同时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未来的就业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要养成活泼开朗、越挫越奋、越挫越勇的性格。

答辩状答辩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三)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

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远方的李同学:

你好!

你们那有社团活动吗?我想:你们一定没有吧。那么我就来说说我学校里的社团活动吧。

社团活动是最近刚刚组织的,是依照自己的兴趣进入某个社团,社团有多种多样比如轮滑社团、机器人社团、羽毛球社团其中我参加的是象棋社团。我就来说一说象棋社团吧,象棋社团是一个教你走象棋的社团,老师教我了许多残局和象棋的说法,比如炮四平五,马二进三等。对了,忘记说残局了,其实就是象棋走到快分出胜负时,要让负的一方变成胜的一方,这就是残局。对了,今天我们社团举行了一次象棋比赛,名字叫车轮战,是一个老师对战很多名学生。我也是其中一分子,我走了一步,以为这一步能让老师的棋子会少很多,可惜我太高估自己的水平了,我的那一步竟然被老师给利用了,困住了我的两名大将车和炮,可怜的我只剩下一只马了,最后我就轻而易举的被老师给打败了。

象棋社团不我教会了我怎样走象棋,还让我结交了几个新朋友,比如谢经纬我和谢经纬比了一次象棋,他被我打得落花流水,我的班级里的冯伟峰也比了一次,他是比较强的,可是他一不小心被我吃了车、炮、和两只马。那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呀!最后我战胜了冯伟峰。但是,我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见象棋社团里有一个小个子同学,我看他个子不大好像是低年级的学生就小瞧了他,结果是大败而归啊!呵呵,我的介绍到此也结束了,下次我们再谈吧。

成绩天天向上

20xx年12月25日

答辩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xxx

被答辩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xx

因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离婚案件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第11篇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原告在其诉状中理直气壮直言被告在20xx年前就多达3次提出要与他离婚、于20xx年5月以来,双方也就离婚问题多次协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却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辩人。如果答辩人真提出过离婚,亲友们又何来_以原告先提出离婚……_为由对原告进行指责呢?!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