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和省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
在准备评审前一定要了解当地的评审信息,各地方评审要求会有些不同,提前了解更利于考生准备相关资料。准备评审资料一定要抓紧时间,在有限的评审时间内需要大家准备的材料有很多,例如评审论文、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工作业绩等等。在申报评审前一定要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例如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年份、工作年限等等。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成功”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