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精简的原则。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国家机构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国家机构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