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的读音 區公所的意思
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 區
- 公
- 所
“區公所”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qū gōng suǒ]
- 汉字注音:
- 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
- 简繁字形:
- 区公所
- 是否常用:
- 否
“區公所”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区公所 qūgōngsuǒ
[local government] 掌管区、地方自治事务的机关
区公所的人几乎认识居住在这儿的每个人
辞典解释
区公所 qū gōng suǒ 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组织,设区长一人,综理全区政务,并承市长之命,办理自治行政及交办事项。
网络解释
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區公所”的单字解释
【區】:[qū]1.隱匿。2.區域。有一定界限的地方或範疇。3.行政區劃單位:自治區、市轄區、縣轄區等。4.指區政府及其所在地。5.住宅。6.專指小屋。7.畦;畦田。8.區別;劃分。9.小,微小。10.量詞。白玉五雙謂之“區”。11.量詞。所;處。12.量詞。座;尊。13.同“驅”。[ōu]1.量器名。2.古代農民播種時所開的穴或溝謂之“區”。3.見“區脫”。4.姓。
【公】:1.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公款。公物。公事公办。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分母。公议。公约。3.属于国际间的:公海。公制。公历。4.使公开:公布。公之于世。5.公平;公正:公买公卖。大公无私。秉公办理。6.公事;公务:办公。公余。因公出差。7.姓。8.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公爵。公侯。王公大臣。9.对上了年纪的男子的尊称:诸公。张公。10.丈夫的父亲;公公:公婆。11.属性词。(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公羊。这只小鸡是公的。
【所】: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5.姓。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區公所”的相关词语
* 區公所的读音是:qū gōng suǒ,區公所的意思: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基本解释
区公所 qūgōngsuǒ
[local government] 掌管区、地方自治事务的机关
区公所的人几乎认识居住在这儿的每个人
辞典解释
区公所 qū gōng suǒ 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组织,设区长一人,综理全区政务,并承市长之命,办理自治行政及交办事项。
区公所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设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區】:[qū]1.隱匿。2.區域。有一定界限的地方或範疇。3.行政區劃單位:自治區、市轄區、縣轄區等。4.指區政府及其所在地。5.住宅。6.專指小屋。7.畦;畦田。8.區別;劃分。9.小,微小。10.量詞。白玉五雙謂之“區”。11.量詞。所;處。12.量詞。座;尊。13.同“驅”。[ōu]1.量器名。2.古代農民播種時所開的穴或溝謂之“區”。3.見“區脫”。4.姓。
【公】:1.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公款。公物。公事公办。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分母。公议。公约。3.属于国际间的:公海。公制。公历。4.使公开:公布。公之于世。5.公平;公正:公买公卖。大公无私。秉公办理。6.公事;公务:办公。公余。因公出差。7.姓。8.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公爵。公侯。王公大臣。9.对上了年纪的男子的尊称:诸公。张公。10.丈夫的父亲;公公:公婆。11.属性词。(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公羊。这只小鸡是公的。
【所】: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5.姓。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