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短汇报材料范文 第1篇
概算清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施工图投资检算由于施工图与初步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深度不同,工程数量的深度和细度有很大的区别,并且两个阶段计算工程造价时,采用的定额也不同,因此,施工图投资检算工作较复杂,工作量很大,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检算工作,施工图投资检算必须要求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复原则及内容进行编制,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设计规模,增减工程项目或改变设计标准。建设单位要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明确划分施工图投资检算与变更设计的界面,要严格掌握和准确区分“量差”与“变更设计”的关系,严禁将“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列入施工图工程数量作为“量差”对待,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施工图投资检算是计算材料价差及其他新增工程的重要基础,对清理概算结果有直接影响,路局主管审查清理概算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仔细分析、审查。施工图量差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
2变更设计对于I类变更设计,按_批复计列,所有I类变更设计应该分类汇总,并注明批复文号、必要时注明投资来源(例如有地方出资时)。II类变更设计,根据合同约定,属于风险包干费包干的工程,不增加概算,但建设单位应汇总相应费用总额,在文件中说明,供审查时参考。对于属新增工程的II类变更设计,按合同约定的编制原则编制概算,汇编进入清理概算文件,上报_批复。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施工图没有发生变化的,仅施工方法、现场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投资增加,需充分说明理由和原因,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费用。确属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后上报_。II类变更设计必须具备完善的手续。
4材料价差材料价差调整一般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验工计价资料,设计单位按照《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计算价差。需注意审核材料价差调整文件中材料价差调整的范围数量与验工计价资料的一致性。同时注意审核材料调差的范围种类是否符合铁建设〔2009〕46号规定,避免不属于调差范围的材料进行调差。道碴等未公布信息价的材料,应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整,相关文件和供货合同做为价差调整的附件。材料价差文件经过审价单位审核后,进入清理概算文件,报_批复。
5其他费清理其他费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并支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按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及相关规定清理计算。如第三方质量检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估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等。需注意资料要齐全,地方政府及部门相关收费标准的文件要提供,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要附上。对于施工监理费,按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约定不予调整,则概算清理时施工监理费不能调整。
6预备费及降造费的使用预备费及降造费的使用要列详细清单,一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该项下处理了很多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不构成I类变更设计,但确属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工程。该类工程通常是清理概算的难点。例如:风险包干费范围外的II类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变化造成的投资增加,高速道岔铺设费用不足、焊轨及打磨费用、自然灾害损失(属不可抗力而发生)等,这些费用上报一定要组织充实的支撑材料,由地方政府提出要求的,要提供地方政府的文件,因执行新规范、新标准发生的,要提供相应规范、标准文件,属不可抗力发生的自然灾害,要提供地方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认材料。
体会与建议
1概算清理是确定项目总投资的重要工作,必须以事实为基础,资料要齐全并真实可靠,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应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2设计单位清理概算中遇到问题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收集各项变化因素资料,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必要时要将问题及时向部鉴定中心汇报。建设单位要加大对设计的监督力度,减少设计方面的差、错、漏、碰。
3清理概算必须把握公正、合理的原则才能被各方接受,在控制好投资,又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后续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简短汇报材料范文 第2篇
一、今年工作的回顾
1、在对材料管理的工作认识方面:今年8月我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材料信息化管理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对继续提升我的材料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进步的平台。作为一个材料员我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职责,认真执行材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项目部的一切材料、工具、机具等财产当成自己家的财产一样使用和保管好。
2、工程材料的管理中严把收发料关。一是认真做好钢材及各种材料的进货检验,验收材料与发料单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相符,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在使用前再次会同施工员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标准规格、数量等要求的材料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换货或者退货。二是根据实际收入填写材料收入验证明细表,将材料合理、安全、整齐、分类码放在施工现场的临时仓库,做好标识。三是在每次材料发放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填写材料领用单发料。四是对于工程的积压和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积极与供货商联系进行调换。
3、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工料、机具的使用和管理做到要由专人负责,尤其是抽水机(泵)主动向操作人员讲清如何合理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发现不合理使用的要向项目经理汇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每次工程完成后要把所有的工具、机具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为下次工程做好准备。根据工程实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入账、消账,做到账物相附。
4、通过这些年对材料、工机具的管理,我认为作为一个材料管理员应该做到四个步骤:
第一步,对材料分类分项管理。首先把长线材料分类管理,经常使用的材料码放在一起,每种材料按名称、规格、数量做好标识,做到一目了然。
第二步,对工具进行分项管理。把贵重工具和一般工具分别放在不同的工具箱里存放,特别要对贵重工具进行保护,箱外注明内存工具名称;长线工具和明线工具分开码放,大型工具放在明显处,每个工具按名称、规格、数量进行有效标识,做到人人都能看得见找得到,好坏要分开。
第三步,施工机具重点管理。在施工中做到专人使用、定期保养和更换机油。发现问题后立即处理,保证工程安全使用。
第四步,材料管理台账按材料、工具、机具分类登记。注明它们的名称、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好坏程度。每次工程完后,按实际数量做好入账、消账和每月的材料报耗,与财务做到账物相符,每年终进行核对结转,发现不符及时改正。
5、对仓库的管理做到定期打扫、检查、安全、防火,发现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及时处理。
工程简短汇报材料范文 第3篇
现行信息化物资管理系统为数据集中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统一的单位管理、用户管理(疾控内部用户)、申请流程、审批流程,所有申请审批实现无纸化办公操作,并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拨等情况实时统计分析。目前物资管理系统具备固定资产管理(含家具)、材料管理、统计汇总、动态报表管理(根据填写关键字,职能动态产生报表)、系统维护等功能。
2.功能模块
固定资产模块:包括申请管理、运行状态、验收、入库、出库管理,建档以及报废管理;报表包含新增仪器设备、分类仪器设备、分科室仪器设备、报废调拨仪器设备、金额基数仪器设备统计报表及固定资产卡片。该模块的实施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准确性、效率。
材料模块:包括分类申请管理、各级审批管理、分类汇总管理、采购人询价订购管理、材料库房管理、供应商管理;报表包含材料汇总报表、库存材料明细表、材料购进明细表、材料报损明细表、科室材料领用统计表、材料进销存明细表。材料模块的使用使琐碎的材料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统计汇总、动态报表管理模块:包括设备申请验收、固定资产、绩效考核、材料统计分析。其中设备申请验收统计包含购置申请和安装验收统计;固定资产统计包含信息查询、各类台账、强检计量器具汇总、设备检定、调拨以及分类汇总、综合查询等14种表格;绩效考核统计包含绩效、年鉴、CDC、检验设备等9种统计表格;材料统计包括明细表、汇总、经销存等11种统计表。实现了汇总保存的无纸化,同时切实提高了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强大的汇总、统计功能让管理者准确快速地掌控整个中心的物资使用情况,便于及时作出各种决策,也给各科所相关工作人员各阶段的总结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3.系统构成及维护
系统维护功能主要是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使用物资管理系统中对科室、人员、口令、账号权限、代码表等的增减、修改等维护工作。
4.运行使用现状
工程简短汇报材料范文 第4篇
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为进一步做好出口加工区的外汇管理工作,给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供更为详实的外汇业务指引,我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一起执行。
一、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出口加工区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四)企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五)企业法人代码证;
(六)_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_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核发《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二、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变更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五)企业经批准生效的补充合同、章程;
(六)_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_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则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上加注变更情况。
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
(三)已注销工商登记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解散的批文(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五)_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_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收回《登记证》。
四、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向_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1-2个外汇账户(区内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进驻营业的,可以申请在_指定的区外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区内机构外汇账户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五、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开立外汇账户应持以下材料:
(一)开户申请书;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证明有外汇收入的合同或银行的到帐通知书(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_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_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签发开户通知书。
六、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_核发的开户通知书有关内容为区内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七、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变更外汇账户,应当持以下材料到_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退回_原核发的开户通知书(企业联、银行联或开户银行开出的撤户证明);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_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_对符合规定的,重新核发开户通知书。开户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新核发的开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办理外汇账户变更手续,并在《登记证》相应栏目填写变更的情况。
八、经_批准,区内企业在区内金融机构与区外金融机构分别开立有外汇账户的,原则上不允许其区内、区外账户间外汇资金任意划转。确有生产经营需要的,区内企业应持申请报告与相关单证向_申请,凭_的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划转手续。
九、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因终止经营而关闭账户,应按照有关规定清算后,外汇账户存款如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可报_核准,划转用于外方投资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汇出境外。
十、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外汇收入调回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凭收汇单位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入帐手续。
十一、区外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区内机构进口,办理进口购付汇业务时,还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便_凭以跟踪核销。
十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区内机构办理结汇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内机构填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结汇售付汇真实性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区内机构持《申请表》、资金用途清单等材料向_申请;
3、_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业务章,区内机构持《申请表》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十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批准以人民币投资设立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的所有外汇支付,应当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当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须购汇对外支付时,需提供以下凭证:
(一)非贸易项下用汇时
(1)《登记证》;
(2)区内机构以人民币出资的批准文件;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
(5)开户金融机构出具的所有外汇余额对帐单;
(6)《申请表》、申请报告、税务凭证以及《办法》规定的有效凭证。
(二)贸易和资本项下用汇时,除按《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以外,还需按照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_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_业务章,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区内机构凭_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售付汇。
十四、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区内机构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_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登记证》;
4、所在地加工区管委会批准其产品内销的文件、购销合同;
5、海关出具的经营单位注明为区外机构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备齐上述材料,向_申请;
2、区内机构凭_核发的《申请表》到外汇指定银行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