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通用12篇)

0 2024-08-18 02:49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1篇

尊敬的xx纪委:

我是来自xx省xx县xx镇xx村的一名村民。

今天,我代表本村全体村民向你们举报以xx村村委主任为首的分子谋私,贪赃枉法,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公然跟国家现行政策对着干的恶性典型事实!

自“四村”(原分xx村、xx村、xx村、xx村)合并为xx村以来(20xx-至今)已有9年有余,村主任xx自20xx年上任以来,虚报退耕还林数字,占有农民停耕还林补贴款。

20xx年-20xx年底修建xx铁路二线、20xx年-20xx年年底修建xx高速国家建设占用村民土地款项被村干部层层扒皮,国家赔偿23000一亩地,实际到百姓手中只有18000一亩。

占用百姓宅基地没有按原住房面积划分,比如原来三间房子的宅基地到实际划分宅基地时只分两间房子宅基地,没分的那间宅基地都被村干部卖掉,县委曾追查过此事,最后不了了知。

20xx年—至今重点扶贫对象扶贫款及扶贫物资;危房改造救济款;村民饮用水问题的扶贫款;森林砍伐严重,树木皆被村干部便卖掉;换届换季选举暗箱操作等等,以上本村村委书记xx、村会计xx一并参与。

造成整个村委集体大肆捞钱的恶性局面!其危害程度极大!在当前中央贯彻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这些藏匿在最基层的苍蝇们却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大肆受,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我们党的执政根基,玷污了我们党的形象!在此,我们恳请上级部门能够迅速地,从严从重地把这些隐藏在我们党的败类揪出来,严惩严办!以捍卫党的尊严,巩固党的根基!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2篇

仅凭同案被告人揭发不能定罪

审理本案中,对被告人陈某系主犯,认定其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没有疑义。但对甲的处理上,产生了分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甲事先明知是去“教训”曾某,并相随数人一同前去现场,同案其他俩被告人丙、丁均检举揭发甲分别在工棚内和工棚外参与殴打被害人,是本案实行犯之一:

第二,甲拒不承认有动手直接伤害曾某的情节,只有丙、丁这两个同案被告人检举揭发,而其他同案被告人陈某(主犯)、乙和证人均未证实甲动手打人,仅凭丙、丁的口供,不能认定甲动手参与殴打被害人。即,甲不是实行犯,而是帮助犯。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_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七种证据,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就是七种证据之一,并规定“以上七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常常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案外人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即“攀供”,其具有多大的证明力,其可采信和可信性如何,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切忌追求“内心确信真实”,满足于“高度盖然性”。《_刑事诉讼法》第46条又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并提出了证据要“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反映了法律对口供慎之又慎的态度。

上述运用证据的原则和证明标准,都要求我们在对口供进行审查判断时,要审查口供是在什么情况下取得,是否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如引诱、逼迫、威胁、暗示等,逼供和串供等情况是否存在?还有这些口供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前后一致,对同一事实情况是否一致?形廾?苤?Γ?要审查其动机和与案内其他证据能否一致,相互印证。

我们知道,口供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最清楚,可能是案件最真实、最全面、最具体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由于案件的处理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责有直接利害关系,出于各种动机,他们会作出虚假的供述和辩解或虚假的检举揭发。一方面是证据的一种,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另一方面又具有辩护的性质,是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口供的真实成份与虚假成份并存,有时也可能全部是虚假的成份。口供自身的这种特点,也要求我们对其从形成过程、内容、动机和与案内其他证据的关联程序来查证。本案五被告人在共同实施伤害曾某行为中,究竞甲是否有罪?在作案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处于什么犯罪地位?而甲及其辩护人认为本人确未动手,亦无证人证实,仅凭丙、丁二被告人的“攀供”,不能认定其有罪,应作出无罪的推定。下面按照前述审查口供的要求作一下分析:首先丙、丁的口供从来源、形成过程上看,没有证据反映出存在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或存在串供;从口供的内容上看,丙、丁二人在涉及实施暴力时,均对自己的行为轻描淡写,且相互推诿。在具体细节上亦不完全一致。如丙说甲在工棚内动手打人,丁说甲在工棚外动了手。可见,对甲动手打人这一点虽然是一致的,但时间、地点不能吻合;从动机上看,不能排除丙、丁二人无推卸罪责,逃避处

罚的可能性。恰恰相反,证人林某证实,在实施殴打行为的人当中只看清楚丙、丁两人实施殴打行为,且动用了凶器,这俩人是“主攻手”。心理学告诉我们愈是罪行严重,愈会在对其追究责任时将罪过推得一干二净,本能使然。从平素表现看,丙、丁二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且有前科,作案当天才来到包工头陈某的工地,并非同甲乙二人一起打工劳动。故丙、丁二被告人“攀供”的真实性质更加值得怀疑;从与案内其他证据的联系来看,丙、丁的口供无法得到印证。因为,再无其他证据证明甲实施了殴打被害人的行为,那么,丙(或丁)的口供只能用丁(或丙)的口供来印证,但这又会面临一个无法解决的逻辑矛盾:用真实性值得怀疑的事实去证明另一个事实的'真实性。这也正是“先入为主”在逻辑上的矛盾表现之一。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丙、丁的口供不能查证属实。

(2)再换一个角度来分析。把被告人供述、辩解理解为仅指甲本人的口供,那么,丙、丁的口供只能作为证人证言来对待。同样可以发现,由于丙、丁二被告人受其诉讼地位和复杂心理活动的影响,不能排除其没有隐瞒事实真象,编造谎言,蒙混过关的动机,也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且在重要细节上陈述并不完全一致,其证言亦不能证明甲动手殴打被害人。而且,由于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口供,因其相互检举揭发与对其本人的定罪处罚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即使甲、丙、丁三被告人口供相互一致,也即甲作出了不利于自己的供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满足严格的限制条件,如绝对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的可能性,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未翻供,细节基本一致,分别指认的现场情况相互吻合,符合情理,且无不良动机等等,才能谨慎地以口供作为定案的根据。特别是在涉毒、贿赂等具有证据种类单一化特征案件的审理中,尤需严把此关。

(3)甲虽不能认定为与丙、丁是同一犯罪地位的实行犯,但其仍然是有罪的,不能因未直接动手打人即可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甲从主犯陈某的工地随同其他被告人出发时,即已明知此行前去打架,是去“教训”曾某,而且是结伙行凶。甲未以任何言辞或行为表明自己是搭乘顺车外出办事或纯粹看热闹,其余被告人亦无这样的认识。这说明,在主观上,甲的个人认识和意志与其他同案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的认识和意志已经联结成他们共同的认识和犯罪意志,那就是──“教训”曾某。客观上,甲自己也承认进入作案现场。从工棚内的挑衅、撕打到工棚外的暴力行为,整个过程均能较为详细地描述出来,这一事实已查实。即使其本人确未曾直接动手打人,但其冷眼相观,即不劝阻,又不制止,在客观上一方面助长了实施殴打行为者(即实行犯丙、丁等)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其更加有恃无恐,恃无忌惮,使犯罪行为升级化。另一方面也使被害人及其身边的人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反抗。甲的这种冷漠态度和“坐收渔利”的行为并没有切断自己先前伙同他人乘车前来打人的预备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从而丧失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原因力作用。在这种特定的场景中,甲的不作为实际上对犯罪的完

成起到了促进的作用,远远超过了道德的底线,超出了道德所能调整的范围,应受刑法的调整。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替实行犯出主意,想办法,撑腰打气,站脚助威等均属于对实行犯的精神性帮助,其与物质性帮助一样,同样也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帮助犯。而帮助犯只有在及时制止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并且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中止,显然,被告人甲的不作为是与此背道而驰的。

(4)虽然,对被告人甲动

手参殴的事实不能认定,即甲不是敌蟹福??云湔窘胖??男形?蛲耆?梢匀隙ǎ?即甲是帮助犯。而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可以作为主犯量刑,对本案而言,个别实行犯的实行过限要由全体实行犯承担过限的刑事责任,帮助犯只能作为从犯来量刑,不承担过限的刑事责任。后者在刑罚幅度上要轻于前者。因此,这样处理也符合“疑罪从无,疑罪从宽”的原则精神。

(5)有人认为刑事诉讼法46条中的“被告人”应包括共同犯罪中的同案其他被告人,笔者认为可以。关于被告人口供,从内容上可以分为三层意思:承认犯罪或指控的事实,叫供述;说明自己罪轻、无罪,是辩解;还有对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则为检举揭发(本文仅指对同案其他被告人的检举揭发)。供述纯粹是针对自身行为,而检举揭发则是矛头指向别人,所述事实皆由他人所为。以本案为例(仅指甲是否动手这一事实展开讨论),甲与丙、丁的口供可分为几种情况:

1、甲不供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而丙、丁却检举揭发之;

2、甲不承认犯罪,丙、丁亦未检举揭发其犯罪事

3、甲供认自己的罪行,丙、丁亦有相同的口供印证;

4、甲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丙、丁的口供不能与其相互吻合。

5、甲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丙、丁亦交待了各自的犯罪事实。

对了第1种情形,前面已论证了它的不可信性,在此不再讨论。第4种情形属传统意义上的“只有被告人供述”,对其如何处理,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即不能认定甲动手参殴;第3种情况,表面上看甲、丙、丁三人口供都能一致,相互吻合,似乎可以定案了。但实际上,丙、丁亦处于被告人地位,受其复杂的心理动机(如报复、陷害他人、相互推诿、蒙混过关、出于私情包揽罪行等)影响,对其口供真实性的怀疑是相当合理的,也是正常的,符合一般经验法则。因此,如果除被告人口供外其他种类的证据一点也没有,绝对不能轻易定案,除非满足所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至于第2种情形,则属典型的“没有被告人供述”,此时就要靠其他证据来认定,只要确实充分亦可认定甲动了手。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1、3两种情况。审判人员往往为在审限内结案或不使罪犯逃避惩罚,勉强以丙、丁二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来认定甲动手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作为定案的根据。而且在审查被告人供述与案内其他证据是否一致时,将同案其他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放在同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同等证据地位上来印证待证事实,这是一个误区。被告人的口供笼

统地讲既包括甲的供述、也包括丙、丁的检举揭发。但仔细研究,  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的“只有被告人供述”,仅指甲(或丙、丁等)承认自己犯罪或有被指控的事实存在,即“供述”;“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则指甲(或丙、丁等)说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辩解,甚至对他人罪行的检举揭发。这里不能将“供述”扩大解释为“口供”。因此,把这一点搞清楚,“被告人”的范围有多大则不言自明了。现在反过来再看第5种情形,就可以发现甲、丙、丁三被告人所供认的罪行均关乎自身,亦未相互纠缠,是清一色的“被告人供述”,此时如无其他证据,他们的供述无法得到查证属实,当然不能认定甲动手打人这一情节。可见,无论是被告人的供述,还是辩解和攀供,它们都处于同一的证据地位,具有相同的特性,尽管出自数个被告人之口,但对其互证力不应期望过高,即“不轻信口供”,一般情况下,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在被害人死亡未留下任何陈述,即死无对证的情况下,更不能轻易用同案被告人的口供互证其罪。而要把着力点应放在口供外的其他证据补强上,放在调查研究上,要“淡化”口供。这既是口供自身特征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人权,杜绝刑讯逼供,促使司法人员提高办案水平特别是侦察水平的大势所趋。立法者的本意也正在于此。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3篇

女人的第六感

脑部核磁共振扫描的结果显示,男人沟通时大脑有4-7个关键区域在运作,而女人多达14-16个区域,可以解读字义、音调变化、身体语言,尤其是“女人的第六感”,

女人的“第六感”可以很快分辨出各种情绪感觉,迅速评估接近她及家人的态度是友是敌,保护自己和家人避免暴露在危险之中。女人甚至可以解读动物的情绪,告诉你这只狗是快乐、伤心、生气或是尴尬,而男人甚至无法想象狗怎么尴尬。男人只是猎物,而不会去了解猎物。

女人的大脑功能是多轨式的,能同时处理多项资讯,说话同时能注意对方回应,并解读对方身体语言。而男人的大脑是单轨式的,注意了回应就要遗漏身体语言。

人在撒谎时有一个瞬间表情,不易察觉,摄像机的慢动作可以显示出来,叫“ 微表情”。例如,_在回答莱温斯基事件时就有一个瞬间皱眉的“微表情”。女人的大脑构造可以解读这些信号,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女人不易被骗,而且更敏锐。

为什么女人总是记得

东卡罗来纳大学心理学助理教授艾力克·艾华赫与他在水牛城州立纽约大学的同事发现,8到11岁的小学生记忆长相和表情时,小男生多用右脑,而小女生则是左脑,更易观察到表情和心情的变化。

解读嘴形及眼神变化,比判断整张脸的表情,需要更细微的辨别能力。掌管大脑记 忆储存、读取及语言的海马沟回,布满了雌激素接收器,这些接收器在小女生体内成长速度比小男生快,因此,女人特别能够记得和情绪有关的事件,比如自己说过 什么谎,对谁说的,而男人通常记不住自己说过的谎。

给男人的建议:男人对女人撒谎,一定要打电话或寄邮件,千万别当着她的面撒谎,你不但会被她揭穿,你说过的谎言还将成为她攻击你的材料。

年轻人更喜欢撒谎

美国的一份调查发现:年轻人更容易撒谎、欺骗和偷窃。他们会在填写履历表、应征或面谈时说谎,作弊甚至偷东西。而不诚实和不道德的行为,成年人发生的几率较小,但跟异性撒谎的次数与年轻人不相上下。

不仅是美国,多数西方国家中有关诚信的测试,分数向来是很高的,而且这个趋势 在世界蔓延,这表明了社会价值观的改变。父母教导小孩诚实的同时,也教他们要假装自己,以讨得喜欢。父母的严格惩罚往往使孩子日后成为一名说谎者,而孩子 长大后,因为某些强势的人还会有所加剧。

当所有人都骗你

如果你认为大家都是骗子,很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你习惯于说谎,猜测别人也跟自己一样;第二,你的行为强迫别人对你说谎,

如果别人说实话,你会生气、很受伤或想报复,他们不惜任何代价也要说谎;如果你是这样对孩子的,等于是教导他为了保护自己要说谎。

家人和朋友的谎言最让你受伤

关系越亲密的人,他的欺瞒越让你痛苦,因为你更不愿意将他从生命中剔除。家人对你说谎,是你最不设防的,最痛苦但不得不原谅;朋友对你撒谎,你可能会将他排除在生命之外,至少暂时不联络;而一个商人向你撒谎,你不会很惊讶,再不碰面就好了。

揭穿谎言的办法

说谎时,我们有一定的身体语言,比如不自觉地保持距离,避免说“我”或“自己”,也会刻意避开撒谎内容中的人名,比如,“我跟那个女人没有任何关系”。

说谎者与大象

跟大象一样,习惯说谎的人,诺言在脑子里不断重复,所以不会忘记细节,他的表达很流畅。中国有句谚语:“要小心太过完美的表现。”人在回想时,通常突然停止,试着找出正确的顺序;而说谎者早已预演好了台词,绝对不会记错顺序。

一试再试,揭穿说谎者

当你怀疑他说谎,假装相信他的话,试着让他重复刚才的话,他们可以说出和前一次相同的话。暂停一下,让他以为已经安然通过了,再要求他们重复第三次,他们已经卸防了,这一次说的就会有出入了。

另外,因为撒谎有压力,说谎者的声调会较高。

如何听出弦外之音

有些人讲话一开始很有说服力,但越说,说服力越弱。他们在误导你时常这样说:坦白说、说真的、老实说......这通常表示,说话人本身并没有自己声称的那么坦白、真诚和老实。而“相信我”通常的意思是:我知道我说的话不具说服力。

有些人说话的内容是真实的,但也有这种习惯,让原本真实的东西听起来可疑,他其实并不愿意和你建立互信的关系。

当对方问:OK?对吧?我们不得不说同意,也显示出说话的人对听者的理解力有质疑。

“只”用来推卸责任

“只”这个字通常让后面的句子显得不那么重要,减轻说者的责任。“我只需要你 五分钟”,你就不能指责我浪费你的时间;“只要你499元”,用来说服别人价钱很低;“我只是个平凡人”,话里的意思是:我不想负责;而“我只是想告诉 你,我爱你”,这是胆小男人告诉女人:她只是朋友。

当你听到有人说“只”,要思考他为什么要降低自己说话内容的重要性。因为缺乏自信?还是有意隐瞒实情?或是避开责任?仔细检视他话里的“只”,详加思索前后文,就能发现答案。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4篇

该向女儿揭发前妻的不忠吗

口述人:孙先生,37岁,自营公司

我和妻子丽丽于国庆节期间正式办了离婚手续,我们有一个6岁的女儿小茜,离异后,女儿小茜跟着我生活,但是,由于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让我饱受困扰……

离婚也有我的责任

丽丽比我小2岁,我们是大学同学,当初我们的相爱很美好,在大学校园里相识,那一年,我大三,她大一。她大学毕业后,我们自然而然地结合了。我一开始在国有企业工作,做了4年,自己就下海了。

前妻不忠让我们婚姻破裂

我对过去的事情也感到后悔,但我对丽丽是真心真意的态度过日子的,我对家庭始终是负责任的,我做错了一些事情,但是,我问心无愧的是我已经改正了。我们终于在决定要一个孩子,孩子是稳定家庭的一种力量,我们都愿意让生活重新回归平稳状态。

我们还算平稳地度过了几年,孩子转眼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她管孩子的生活、幼儿园接送,我还是忙自己的生意,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丽丽这个时候感情发生了变化。

丽丽和她初中同学的感情交往,还是被我发现了。没有什么说的,我选择了离婚,虽然离婚对于我来讲,是个莫大的打击,但是,我觉得我们的婚姻到了今天的地步,不要谴责任何一个人,我和她都有错,都不能说自己是受害者,对方是责任者。

我不能让女儿没有妈妈

女儿小茜的抚养权归我,我有一定的能力,还是可以担负得起孩子未来的学习和发展,我没有让孩子跟母亲,就是不希望女儿被不忠的母亲所感染了不良的生活态度。

我和这个女人没有什么话可说,每个月,她来看孩子,我总是让孩子自己走下楼,她开车带孩子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不管不问,我疼自己的女儿,我对自己说不能让女儿没有妈妈。

前妻向女儿败坏我的名誉

但是,丽丽显然对我怀恨在心,总是背地里灌输给女儿,爸爸是离婚的责任人,是爸爸导致了婚姻的解体,是爸爸让小茜不能和妈妈在一起居住,一切的错误都归爸爸,爸爸是个坏蛋!丽丽的把戏我非常不齿,可是,孩子回来见到我,就跟我闹,说爸爸你坏,你不要妈妈,你让我失去了妈妈,成了没妈的孩子。

每次和丽丽见面回来,孩子就难过,就躲在屋子里哭,我看在心里非常难受,我曾经给丽丽打过电话,请她别这么对孩子说话,但是,她总是挂掉我的电话,我行我素,她说孩子是她的女儿,她愿意怎样就怎样。

前妻的造谣激怒了我

有一天,我送女儿去幼儿园,小茜突然问我:爸爸你是不是快结婚了?我大吃一惊,谁对你这么说的?小茜又哭了,妈妈对我说你很快就会结婚,后妈肯定对我不好!爸爸娶了后妈就会不要我的。

我当时就怒火攻心,立刻停了车,抄起电话大骂丽丽无耻造谣,我们俩就在手机里对骂,小茜就在旁边大哭,那天我一整天的安排都打乱了,我只好陪着孩子去了游乐场,才哄好女儿。

有时候,我就想为什么我不能对孩子揭发丽丽的不忠行为呢?是丽丽的不忠直接导致我们的离婚,我要对孩子说的话,孩子会有怎样的反应?

前妻的诋毁从朋友到孩子

我知道成年人的离异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小茜比原来沉默多了,爱哭,不爱和小朋友玩了,看到女儿这样,我知道是我们的离婚给孩子太多的消极影响,我作为父亲,没有多少时间陪她,那就尽可能地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吧。我很少对女儿说“不”,因为,我知道女儿太痛苦了,我要竭尽全力满足孩子,让她快乐。

但是,前妻这样的方式,给了我太多的伤害,直接影响了我和女儿的感情,小茜始终认为是爸爸的错气走了妈妈,妈妈是受害者。但是,爸爸也对自己好,小茜因此特别痛苦。我对孩子脆弱的心灵束手无策,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该对女儿诉说我是如何一步步发觉前妻丽丽出轨的过程吗?我该对女儿说,丽丽对我情感的无比伤害吗?她背叛了我,然后在分手后利用各种方式依然在不断地伤害我,败坏我,从我过去的朋友、同事,直到我的女儿。

父女情在诋毁中慢慢变质

朋友、同事那里有知道详情的,解释起来很方便,但是,女儿呢?我和丽丽之间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所以,分手后没有老死不相往来,可能就是我们还不愿意做人做绝了。我没有故意破坏她们的'母女感情,但是,我和孩子的感情却在她的破坏里,一天天在变质……

我总是犹豫着,该不该对孩子讲明我们离婚的来龙去脉,把前妻的不忠全盘告诉孩子,或许我就可以撇清我的所谓“原罪”,但是会不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灵伤害呢?我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阿元的话

两个人离婚受伤最深的可能就是孩子,小茜是个可怜的女孩。在她的爸爸妈妈离婚后,她爱妈妈,也爱爸爸。

但是,妈妈告诉她是爸爸毁掉了家庭和幸福,小茜不断地为此而批评爸爸,这让孙先生极其痛苦。

前妻的不忠是两个人离异的直接导火索。为了洗清自己的罪名,孙先生打算对心爱的孩子讲清前妻的不忠行为,彻底说明这个历史的问题。但是,他又担心成年人的事情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伤害,可不说,孙先生又得饱受女儿的批评。他到底该怎么办呢?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5篇

经查,BD也根本就没有对反向链接这一块作出明确的说明,所以说,BD也就没有所谓的查反向链接指令。这也是很多SEOER的误解之一,我相信最少有百份之八十以上的SEOER都会对此误解,包括我之前也迷惑很久。

以上两点是我自己的一些看法,一些经验老练的站长们可能会嗤之以鼻,就当我自言自语好了,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将自己的经验分享,与大家交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说得有误,也望能给予指正,也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分享者加入。

厚诚集智 成长无限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6篇

还没给我结算,第80次提交

(2007-09-11 08:36:26)  易付通客服

给您带来不便还请您原谅

(2007-09-11 08:36:48)  易付通客服

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快地

2个月了,每次你们都说尽快,你们的尽快是多久,你给我说说

(2007-09-11 08:38:26)  易付通客服

对不起给您带来不便还请您原谅

你们的尽快是多久,是不是永久

(2007-09-11 08:38:53)  易付通客服

不会的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7篇

群架,揭发_小学写人记事作文

“兄弟们,冲啊!”一阵惊天动地的叫声从四年级五班传出,班长付成带领一群男生雄赳赳地走出教室,准备与隔壁六班进行一场两班之间“第三次班级大战”。

六班以几个著名的调皮蛋为首冲了过来,我们班以我、付成、彭超等人为首去迎战。

这战争虽规模不大,但双方实力相当,每个班都希望自己获胜。

六班的先锋部队是大群文质彬彬的好成绩,我们班的先锋部队则是调皮的捣蛋鬼。这六班的第一队有气无力地冲过来,我们班的第一队则以海啸之势压去,结果可想而知,六班的先锋部队立即败北。

六班的第二队,是以女生组成的队伍则先发制人,用尖叫声让我们班的大军捂住耳朵,此时,他们的一队与三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裂攻击,我们大军急忙向大本营撤去。无奈,由女生组成的'后方部队象开着火车一样向前面挤,我们无法撤退。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忽然有人大喊:“吴校长来了!”大家停止了拥挤,慌乱地向对面一望,一名戴着眼镜,树皮似的皱脸的人出现在眼前,正是吴校长!大家“轰”地一下散开了……

第二节课上课了,大家不愿发生的事终于发生了。

吴校长皱着眉头,带着一副生气的模样走进教室,班主任丁老师紧跟其后。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什么,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吴校长清了清嗓子,用严厉的口气喝道:“是哪些人去拥挤的,全都站出来!”话一说完,同学们便互相揭发起来。

“出来!谭成,有你!还有你,张俊杰,还有彭超、张旭、李明昱、谭传磊……”付成第一个揭发别人,连没去的吴若尘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叫了出来。可听了半天,就是没有付成他自己与那群女生。大家都忍无可忍了,异口同声地说:“还有付成!”吴校长没等我们揭发完,便讲起大道理来,同学们互相埋怨,老师怒发冲冠,无人听这些大道理。

“乐极生悲”,我们因一时快乐,换来一阵怒喝。大家要引以为戒,切勿模仿。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8篇

kiss-and-tell 揭发内幕的

[]. 根据第一手资料揭发内幕消息(丑闻)的 Revealing confidential or embarrassing information that is based on firsthand knowledge:

泄露秘密:泄露出以第一手知识为基础的`机密的或令人为难的信息的:

“upset the CIA with a kiss-and-tell book”

“用泄露秘密的书使中央情报局不安” Function: adjective

Meaning:

telling details about private matters (such as love affairs)

Note: Kiss-and-tell is always used before a noun.

注意Kiss-and-tell总是用在,名词之前

Examples: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9篇

标题。标明××议案,如“××省(市)第×届^v^第×次会议代表议案”。如果这个议案提交后,则由主管部门在标题下加上编号,以备查找。

案由。即提一个什么问题,要求什么部门解决。案由要简明、醒目,最好能用一句话概括。

提议人。写上提议人的姓名(自己签名),如果有人赞同这个议案,可在提议人的后面写上附议人的姓名(自己签名)。如果是集体的名义写的议案,则要把单位的全称写出来。

提议人、附议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也可以写在正文右下方。

理由及办法。即说明为什么要提出这个议案以及对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与建议。表述要有层次。可以分条写,也可以写成一大段包含几层意思。

日期。在议案的正文右下方写上×年×月×日。

写举报的信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所举报的内容要真实;

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举报的内容一定要真实,不能因为自身的认识偏差或对情况了解不确实就做出错告或失实举报,更不可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法律明确规定诬告陷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

②要注意对原始书证和物证的保存;

如果有相关的'书证物证,最好也附在举报的信中,比如相关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现场的照片等,这样会使我们调查更具有针对性。

③手写打印均可,要工整、清晰。

三不要

①举报内容不要含糊不清、指向不明;

②不要因为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想当然”;

不要因为一些个人诉求诸如养老保险、工伤申请、征地赔偿等没有得到满足,就“想当然”地认为党员、干部在其中必有违纪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有关举报人个人诉求的信访举报并不属于纪委和检察院的受理范围,该类事项可以向_、所在镇(街道)或者是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③不要反复就同一事项进行重复、多次举报。

如果反映的问题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有理有据、线索清晰,那么一封举报的信就足够了。

“五要”“五不要”要记牢

具体来说,一封要素齐全的举报的信,最好做到“五要”“五不要”:

一要实事求是,不要凭空想象。

二要内容具体,不要空泛议论。尽可能多的提供具体内容,如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主要情节等。

第一次被人匿名信举报,是老吴提副科长那年。老吴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六年后,终于就要从科员熬成副科长了。就在公示期间,纪委、组织部以及单位领导同时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举报老吴(当时还是小吴)脚踏两只船——搞三角恋爱,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信中还详细披露了与老吴谈恋爱的人分别是哪个单位的,让人乍一看,不信也信了。

单位对此专门进行了调查。当然,举报信上所说的两名当事人,有一人承认自己是老吴的女朋友,另一人则根本不认识老吴。

此事虽然没有对老吴造成直接影响,但老吴还是心有余悸。他想不起自己在单位得罪过什么人,这人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段对付自己。他也想知道这个人是什么人。老吴和女友贾芬谈过这事,贾芬帮老吴分析:老钱在三年前和老吴发生过误会,但事情后来解释清楚了,按理说他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小孙平时喜欢议论别人,但他心理素质偏差,未必敢做这种事情;小李和老吴同一个办公室,论资历也该提副科长了,但小李是个出身富豪家庭的年轻女性,对权力好像没什么兴趣,按理也不会和老吴过不去……把同事一个个过筛,但他们似乎都没有写这封匿名举报信的动机。

这事不了了之。

后来,老吴便渐渐把它淡忘了。

没想到,两年后,老吴再次遭遇匿名举报信。这一次,老吴被提名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名单在市报上公示。没想到,组委会很快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信中说,老吴的工作存在很多水分,特别是他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的'几篇业务论文,都是抄袭的。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10篇

从此与你揭发同心生死相依散文

记得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你喜欢穿一身休闲装,真的是很帅。我们班的所有女生都在心里默默的喜欢你,因为你是那样的优秀。在夕阳的照射下,美好的像是一幅画。我喜欢穿运动服,因为这样子比较舒服,我不比那些爱美的女孩。就这样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生活有了交集,你无声的出现在我的面前,送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就这样我们相约,此情不移。

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你邀请我看那场盛世的烟火,它真的很美。我穿上你为我精心挑选的'运动服,我穿上还是那样的舒服。就这样我们相约要一生一世不分离,这一刻的我是那样的幸福,美好的一切仿佛都是属于我的。你向我求婚,在毕业后要娶我为妻,我答应了,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幸福。

结婚那天,我穿上雪白的婚纱,才发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可以光彩照人。你穿上一身黑色的西服来接我,说我是世上最美的新娘。其实你也是世上最帅的老公,我们就这样幸福的在一起了,相互扶持,相伴到了,就这样做最幸福的人。

就这样从此以后,我们结发同心,生死相依。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11篇

我们是xx省xx市xx县的人民群众,我们向上级领导反应xx县现任发改局局长长孙xx利用职务之便谋私、违法违纪的情况多次,都屡次被他通过各种关系把事实一一压住。

我们在上诉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恳求尊敬的赵书记能在百忙之中体察民情,惩治贪官。

如果此次还如往常一样石沉大海,我们将会向更上一级反映此事,我们相信_的天下永远不会容忍此类蛀虫祸国殃民。

孙xx是xx县人事局局长,他在任职期间,谋私,正常的人事调动、提升,安排工作都得给他出钱、送礼,调动一个,少则一万元,多则两三万元,要安排一个人最少也得给他送7、8万元,他为中饱私囊捞钱不择手段,任人事局长五六年,捞取不义之财几百万元,这在又调到xx县发改局任局长长孙xxxx县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20xx年,他在发改局专横跋扈,一手遮天,发改局的工程项目从不公开透明,全由他一人暗箱操作,每个工程给他回扣百分之三十,每年从发改局实施的工程款1000多万元,就会扣这一项他就得到几百万元,他心毒手狠、雁过拔毛,只要走发改局工程资金项目哪个单位他都不放过,吃拿卡要,一个包工头通通过他承包了15万元的工程,给他回扣,工程结束拿到不足1万元,真是吃人不吐骨头。

现在他肥的流油,给他父亲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的单元房,在20xx年又在xx新区给他购买了一套豪宅,xx县是一个贫困县,孙xx是出了名的大贪官,他道德败坏,玩弄女性,和发改局的一名女干部长期通奸后将这名女干部提升到副科,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影响,将五文凭、无资质、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公益公益性岗位的司机(他的侄子)谢天安排到发改局的正式工,现在的大学生都进不了事业单位,他的儿子还没有从学校毕业,他就已经提前安排到xx县物价局当公务员,又将他弟在今年提升为副科,他爱人在西安给她女儿做饭两年不上班,工资照领,国法何在,公理何在!

孙xx对国家的法律政策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xx县肆无忌惮地收受赂,侵吞项目巨额资金,完全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形象,我们是xx县的平民,反应对孙xx的犯罪事实只能略知一二,他在xx县有职有权,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

个人检举揭发材料范文 第12篇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xx县公交公司经理xx在公交车辆采购过程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特来信举报:

xx在车辆采购之前没有开班子会研究具体采购数量和车辆具体安排,私下里与厦门金旅客车厂业务员早就商量好了交易的价格,然后于20xx年11月份邀请政府采购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厦门金龙旅行客车有限公司考察,考察回来后仍然没有开班子会研究,明知宇通客车报价与金龙相差不大(只多了1万多元,但工艺和质量明显比金旅客车好),有领导和同志提出是否各买10台以便进行对比,他却一意孤行把20台车全部与金旅客车厂签订了合同,还说是政府领导要求全部买金旅的车。

结果买回来的车与政府领导考察时的明显不同,车开回来没几天,车辆问题百出,如方向助力泵不正常、刹车管爆裂、门自动打开、离合器刹车性能差等等,驾驶员反响强烈,尤其是考察时厂方说是全承载的车身结果买回的却是大梁式的,种种迹象表明,xx存在明显的幕后操作,通过瞒天过海的方式,以领导集体考察作掩护,背后大肆拿取回扣,又给公司公司造成上百万损失,本来去年收购祁白线,xx里应外合,侵吞了国有资产几百万元,政府至今没作任何处理,这次又买回20台积压车(有专业维修员说该车用的底盘是过时积压的底盘),给公司雪上加霜,恳请领导详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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