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在辩护词范文(实用4篇)5-6-66

0 2024-08-15 13:44 Mr.xuan 来源:xuanchuanyuan.com

抢劫罪在辩护词范文 第1篇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李某某具有法定和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具体表现如下:

1、鉴于上述理由,上诉人李某某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不是犯意的提起者和犯罪活动的召集者、组织者,上诉人李某某仅只是起辅助作用,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因此,辩护人建议法庭能对其减轻处罚。

2、上诉人李某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又能当庭自愿认罪,又有悔罪表现。此情节,根据量刑规定建议可以减少基准刑。

3、鉴于被害人陈某锋被劫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271元,已从贵院缴获的赃款中全部获得赔付。此情节,建议可以对上诉人酌情从轻处罚。

4、鉴于上诉人父母为了生计忙于工作,对其疏于管教,且其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因此,恳请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在对上诉人定罪量刑中,未客观认定其为从犯,未充分考虑到其上述从轻、减轻情节,导致量刑过重。因此,辩护人请求贵院能够充分考虑上诉人的上述情节,撤销原审判决,对上诉人判处较轻的刑罚。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采纳。谢谢!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__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__

__年__月__日

抢劫罪在辩护词范文 第2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李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上诉人、查阅了案件材料,了解了本案案情。现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并就本案客观事实和庭审情况,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辩护人对于原审刑事判决书所述基本事实和定罪部分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未将上诉人认定为从犯是错误的,而且量刑过重,理由如下:

抢劫罪在辩护词范文 第3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31条规定:“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下面辩护人将结合本案事实及卷宗当中的证据从整个犯罪过程,即犯意、预谋、准备、实施、既遂后等多个阶段的角度。通过本案被告人客观行为表现就他们主从关系的判断以及划分作如下几点详细分析:

抢劫罪在辩护词范文 第4篇

首先,构成犯罪中止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中止的时间性,即要求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中止认定中违法性减少、有责性减少的当然要求;

2. 中止的自动性,即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基于悔悟、同情等对自己的行为持否定评价的规范意识、感情或者动机而放弃犯罪的,表明行为人回到了合法性轨道,具有自动性;

3. 中止的客观性,即要求客观的终止行为,包括“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尚未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行犯罪行为;

4. 中止的有效性,即成立中止,必须没有导致行为人原本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

结合本案,被告人Q某在施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看到被害人哭得越来越厉害,出于内心害怕,自动放弃了索要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自行离开犯罪现场,在可以取得财物的情况下自动中止犯罪行为。其行为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依法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

其次,《_刑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与既遂犯相比,中止犯的违法性与有责性均有所减少,仅此就能够减轻处罚;由于中止犯自动回到合法性的立场,导致特殊预防必要性的丧失,故应当免除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Q某在犯罪过程中仅实施了轻微的言语威胁和捂嘴的手段,被害人W某在本次犯罪过程中也只是衣服和包上蹭到了灰,吓得蹲在地上哭得越来越厉害,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给被害人身体造成任何损害,也没有劫取被害人的任何财物。被告人属于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