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格式范文 第1篇
档案管理办法
1、局机关收进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员负责指导部门文书处理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各职能部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定期归档。
3、机关各部门借阅档案资料可直接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所借档案一律不准横传,以免丢失。
4、系统内的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机关查阅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接待,并履行手续后方可查阅。
5、系统外人员来局机关查阅文件、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局长批准方可查阅。若需要摘抄或复制的,必须经局长同意,并做好登记。
6、借阅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涂改、折叠、乱作标记。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非工作人员无事不得进入档案室。
7、保守秘密。查阅文件、资料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档案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已知道的秘密,不外传,不泄漏,做到守口如瓶。
暂行办法格式范文 第2篇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xx〕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条
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包括: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的建立,资金账户的开立,依据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资金核拨和会计核算,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过程。
第四条
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实行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领导、计划审核与资金拨付等部门分工负责制。
(一)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领导的职责是:组织和领导本级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及会计管理工作;对财政资金拨付的合法性、安全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组织并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各级财政国库等部门的职责是:对本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或请款书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请款事项真实并符合规定,按计划及时拨付;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反映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合理调度财政资金。
第五条
各级财政国库部门,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设置稳定的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会计人员。
第六条
总预算会计工作应当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
(一)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拨款人员不得兼管稽核、账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需通过离岗(离任)审计方能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为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者外,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一律由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选定的代理银行开户。
第八条
总预算会计拨款使用的专用印章,是各级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因机构调整或主管领导变动等确需更换印章时,要书面报经机构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并相应办理更换预留印鉴手续。新印章一经启用,原印章需及时上交封存。
第九条
拨款专用印章要按规定交由专人管理。各经办人员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分别掌管相关印章,任何人员均不能以任何理由统管、代管全部拨款印章。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现行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资金账户的管理,从严审批预算单位的资金开户。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需要,凡与各级财政预算有领拨款关系的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其财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办理银行领拨款账户的预留印鉴手续。
第十一条
审核、拨付财政资金的依据是: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本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追加、追减预算,以及根据预算核准的年(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和相关项目用款进度和收入缴库进度等。
人代会批准当年预算前,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各预算单位全年预算控制数,并结合上年同期执行情况,核定用款计划,审核、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国库部门,在依据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审核的同时,拨款人员还应当对各申请拨付资金预算单位的预算级次、资金用途、预留印鉴和相关附件等请款单据要素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请款单据,有权拒绝受理。
第十三条
请款单据经审核无误后,由拨款人员结合库款情况开具拨款凭证,送稽核人员稽核。
第十四条
稽核人员要对包括拨款凭证在内的全部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无误后在拨款凭证上加盖专用印章,向国库或代理银行发出付款指令。
第十五条
付款指令一经签发,请款单据等原始凭证要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由记账人员与付款凭证回执核对后登录账务。具体做法,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
第十六条
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收款单位、拨款金额或拨款使用的预算科目出现错误,一经发现要及时纠正。
(一)属于多拨或收款单位发生错误,应及时追回,不能先行调账或抵顶后期支出;
(二)属于短拨资金的补差,出纳人员需写明情况,交主管领导核签后方能办理补拨手续。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定期做好国库资金分析和预测工作,反映库款情况,保证各预算单位支出需要。
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机构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国库及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检查制度和信息反馈系统,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理。
第二十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预算执行分析及资金信息查询监控等计算机管理的工作进程,并制定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为全面建立和实施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日常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一)对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纠正;
(二)对有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要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以及对当事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必要时应将当事人调离现任工作岗位;
(三)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提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内部监察机构的检查工作,自觉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涉及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在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xx〕24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同时,也要按照本办法相关基础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暂行办法格式范文 第3篇
1.记录并整理工作日志
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与客户的每一次接触时,营销员最好随身携带一本工作日志,在谈话的过程中把客户的重点信息记录下来,等会谈结束回到公司或者家中,就立刻把客户的信息进行汇总,记录在专门收录客户资料的档案夹或电脑中。否则,如果只是记录在工作日志中而不去做整理,时间一久,客户的信息可能会被淹没在每天繁杂而凌乱的工作日志中。也许刚开始很多营销员会觉得这样做繁琐而又枯燥,其实只要坚持下来养成习惯,定会事半功倍。
2.及时建立和更新客户档案
一般来说,从接触客户开始,我们就可以为其建立资料档案了,尤其是客户的电话和电子邮件等重要联络信息。如果客户业务繁忙,一时难以面谈,我们可以借助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保持基本的联系;如果客户接受面谈,我们就要在面谈的过程中随时完善客户的个人信息。在经历多次面谈促成签单后,营销员就可以把这位准客户的档案转移到正式的客户档案当中;如果多次接触后,客户暂时没有购买保险的意愿,我们可以仍然将其视为准客户并放在专门的联系人名单里,留待日后开发。
3.客户原始资料多收录
除了基本信息,营销员要注意客户其他资料的收录,比如客户的原始保单、体检报告等复印件。有了这些资料,我们手中掌握了足够的信息,一旦客户保单丢失或者需要变更时,就可以减少打扰客户的次数,同时还可以成为为客户提供的贴心服务,比如,小孩子的身份证有效期一般只有5年,如果客户需要为孩子加保或理赔,我们就可以提前提醒客户注意及时更换身份证。在此,营销员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对于这些资料在收录时,一定要提前征得客户的同意。我们要非常明确地告知客户为什么需要这些资料,而且当我们掌握这些东西后,会在什么时间和场合下使用,能够为客户带来哪些便利。
4.客户资料分类管理
营销员如果花费太多时间用在开发不对的客户上,那么即使再努力也是枉然;借助合理的客户分类,就可以避免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在为准客户建立档案后,营销员便要考虑为客户分类。
5.定期盘点寻新机
客户资料盘点即是在既有资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通过客户资料盘点,营销员可以在最适当的时机对客户提供最贴心的服务;随着客户的成长,需求不断变化,我们还可对其进行加保等动作。营销员最好可以做到定期盘点,每个月选出一个固定时间进行盘点,比如,在公司每月的业绩截点前一天,找出来下个月需要拜访与服务的名单,然后再根据客户资料的记录确定每一位客户的约访话题以及服务内容。此外,对于需要重点经营的客户,我们还可以把他们着重标记出来以做深入的规划。
[关于客户资料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格式范文 第4篇
(一)各实体资产会计每月必须对低值易耗品盘点一次,并每月完善“财产管理责任书”的签字手续,并将盘点表上交财务存档。
(二)各实体资产会计每周负责统计本部门的陶瓷报损额,并对报废的物品要填制报损单。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2.莱芜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16全文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解读2016
4.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全文2016
5.溧阳市农村居民宅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6.《烟台市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全文分析解读
7.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解读
湖北省最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版)
9.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解读
11.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016全文
12.东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暂行管理办法
13.东莞市历史建筑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4.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15.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16.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17.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18.最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20.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暂行办法格式范文 第5篇
文件管理办法
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第三条 收文
1. 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收文。
2.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四条 发文
1. 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登记签发。
2. 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五条 分文
1. 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2.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第六条 会签
1. 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收文处理单”。
2. 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3. 文件收文后,再依“收文处理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办公室。
第三章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第七条 审核、批示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办公室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或交其他被授权者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第八条 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正本留办公室归档存查,由办公室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 撰写文书格式
第九条 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第十条 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以附件形式下发),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