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大兴安岭的古诗词有哪些?

1.描写大兴安岭的古诗词有哪些?

蝉声不到兴安岭,云冷风清暑自收。高岭苍茫低岭翠,幼林明媚母林幽。黄金季节千山雪,碧玉溪潭五月秋,消息松涛人语里,良材广厦遍神州。——老舍《大兴安岭二首》

几十万年今逝矣,松桦依留撼烟云。——翦伯赞《访甘河游大兴安岭》原始森林二首之一

母林绿暗幼林鲜,嫩绿草原相映妍。间以桦林挺银干,画家着笔费精研。——叶圣陶《自牙克石至甘河林区四首》之三

边城八月吹飞絮,淡影轻移,飘坠涟漪,破认江南四月时。——叶圣陶《采桑子·扎兰屯即景》

蜂黄蝶粉袅枝斜,细绿团红满地遮。休道余霞散成绮,天孙未知草原花。——谢稚柳《牙克石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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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描写大兴安岭的句子有哪些

1,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可以感觉出大自然的伟大,大兴安岭也是如此2,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3,在美丽的大兴安岭体现的淋漓尽致,美丽的大兴安岭静静的被白雪覆盖4,大兴安岭那么安详,那么宁静。

象慈祥的母亲一样5,秋来啦大兴安岭会变成另一番模样 五颜六色让你心情激荡 6,月亮出天山,云海茫茫大兴安岭满山的映山红感觉沁人心脾7这里山峦叠翠,万倾林海一片碧波;江河湖泊,水光掩映,静谧清新,自然风光纯朴粗犷8,大兴安岭包容你的一切一切。雪静静的在躺着,容纳了一切的肮脏和丑恶9,走近大兴安岭,觉得自己也宁静了许多,自己的心绪也轻松了许多10,大兴安岭的风光雪未化透便急不可待地露出春光,向在笑嘻嘻的迎接着早春11,在大兴安岭当你看见白雪的时候,它的纯洁足以净化你的心灵12,大兴安岭有一种魔力,让你混凝土和钢筋中的疲惫一扫而光,眼前只有宁静,宽容。

13,大兴安岭用‘’她‘’的包容和伟大感动了我14,当夏季到来,大兴安岭更是一片风光美丽的森林欢快的猎场15,春有春的招展,夏有夏天的美丽,秋的五颜六色,冬有雪洁白的情趣。

大兴安岭,诗句

3.有关大兴安岭的所有古代与近代历史

1964年设大兴安岭特区。

1970年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地区驻加格达奇。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驻呼玛镇)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鄂伦春自治旗(驻阿里河)、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驻尼尔基)划归大兴安岭地区。

辖1县、2自治旗。 1979年将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大兴安岭地区辖呼玛县。 1980年9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1)设立塔河县,以塔河区和呼玛县的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3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塔河镇。(2)设立漠河县,以阿木尔、图强、古莲3区,呼玛县的漠河、兴安2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西林吉。

(本部分沿革资料摘自地方志) 先秦时期,为东胡部落联盟体属地。西汉时期,为汉廷护乌桓校尉和辽东属国都尉双重统辖。

三国、两晋时期,为鲜卑拓跋部辖区。北魏时期,岭南为乌洛候地,岭北为室韦地,均隶属北魏王朝。

隋唐时期,为室韦督都府属地,受平卢节度使管辖。辽代,岭南为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所辖,岭北为乌吉敌烈统军司所辖。

金代,岭南归蒲与路所辖,岭北为东北路招讨司所辖,北部为乌古敌烈统军司所辖。 元代,成吉思汗于1214年,将岭南分封于大弟弟拙赤·哈萨尔和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将岭北分封给三弟帖木哥·斡赤斤。

1288年,元朝实行行省制,为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明代,属奴儿干指挥都司管辖。

今漠河县为木河卫管辖,塔河县为塔哈卫管辖,呼玛县和新林区为额克卫管辖,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和呼中区为坚河卫管辖。 1645年(清顺治二年),为盛京驻防内大臣(1646年改称昂邦章京)管辖。

1653年(清顺治十年),由镇守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1662年(康熙元年),由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所辖的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管辖。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由镇守黑龙江将军衙门所辖的瑗珲副都统管辖。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族人由布特哈总管衙门管理(副都统级)。

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岭南由黑龙江将军衙门所辖墨尔根副都统管辖。岭北由瑗珲副都统管辖。

1731年(雍正九年),布特哈总管总理大兴安岭各族八旗事务,隶属黑龙江将军。1734年(雍正十二年),岭南划归呼伦城总管统辖。

岭东南由墨尔根副都统管辖,岭北由瑗珲副都统管辖。1743年(乾隆八年),岭西改由黑龙江将军所辖的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

1871年(同治十年),清廷将大兴安岭鄂伦春族人按住地分为五路编为佐。阿力河流域为阿力路佐领管辖,呼玛河流域为呼玛尔路佐领管辖,多布库尔河流域为多布库尔路佐领管辖。

1882年(光绪八年),由黑龙江将军兴安城总管管理鄂伦春五路。1883年(光绪九年),兴安城总管撤裁。

鄂伦春阿力路、多布库尔路由黑龙江将军墨尔根副都统管辖,呼玛尔路由瑗珲副都统(亦称黑龙江副都统)管辖。1884年(光绪十年),布特哈衙门改制为布特哈副都统,总领鄂伦春五路和索伦部。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廷撤裁布特哈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设东、西布特哈总管衙门。今大兴安岭地区为西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岭南为黑龙江行省(简称黑龙江省)呼伦兵备道呼伦直隶厅管辖,岭北为瑗珲兵备道瑗珲直隶厅管辖。1909年(宣统元年),今漠河县为珠尔干河总卡伦和漠河总卡伦管辖,今塔河县、呼玛县为呼玛尔总卡伦管辖。

1912年(民国元年)6月25日,岭北隶属民国政府黑龙江瑗珲兵备道(同年8月26日改为黑河道)瑗珲直隶厅。同年7月1日,呼玛尔总卡伦改制为呼玛设治局。

岭南属少数民族上层叛乱分子的“伪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 1914年(民国三年),岭南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布西总管公署。

同年1月11日,岭北呼玛设治局改制为呼玛县,漠河总卡伦改为漠河设治局,隶属黑河道。1915年(民国四年),岭南改制为布西设治局管辖,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1917年(民国六年),岭北漠河设治局改制为漠河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黑河道。1920年(民国九年),岭南隶属于呼伦贝尔善后督办。

1925年(民国十四年),呼伦贝尔善后督办改制为呼伦贝尔道,辖岭南地区。1929年(民国十八年),岭北呼玛县辟设欧浦县。

呼玛县、漠河县、欧浦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黑河市政筹备处。岭南隶属于呼伦贝尔市政筹备处。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岭南为伪兴安分东省管辖,岭北三县为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岭南为新合并的伪兴安东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岭北三县为伪黑河省管辖。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岭南由新合并的兴安总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 1945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将原伪北安和伪黑河两省合并,设立黑龙江省。

岭北三县由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管辖,岭南由呼伦贝尔自治省(1946年3月,改为呼伦贝尔临时地方政府)巴彦旗管辖。1946年3月,岭南由纳文慕仁盟巴彦旗管辖。

8月12日,岭北三县由黑龙江省黑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1947年2月, 岭北三县隶属黑嫩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3月,漠河县、欧浦县合并于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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