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致法的诗词(204首)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
”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上篇
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
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
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
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
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肴、函之固。
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也。
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
愿大王少留意,臣请奏其效。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邳豹、公孙支于晋。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
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
其辞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
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
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
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
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
凡大人之道有三:一曰正蒙难,二曰法授圣,三曰化及民。
殷有仁人曰箕子,实具兹道以立于世,故孔子述六经之旨,尤殷勤焉。
当纣之时,大道悖乱,天威之动不能戒,圣人之言无所用。
进死以并命,诚仁矣,无益吾祀,故不为。
天道不言,而品物亨、岁功成者,何谓也?四时之吏,五行之佐,宣其气矣。
圣人不言而百姓亲、万邦宁者,何谓也?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张其教矣。
是知君逸于上,臣劳于下,法乎天也。
古之善相天下者,自咎、夔至房、魏,可数也,是不独有其德,亦皆务于勤耳,况夙兴夜寐,以事一人。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