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有为的诗词(5897首)
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
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古之贤人,皆负可致之才,而卒不能行其万一者,未必皆其时君之罪,或者其自取也。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
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会使辙交驰,北邀当国者相见,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
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惧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
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将为穹谷嵁岩渊池于郊邑之中,则必辇山石,沟涧壑,陵绝险阻,疲极人力,乃可以有为也。
然而求天作地生之状,咸无得焉。
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昔之所难,今于是乎在。
永州实惟九疑之麓。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
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
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
或曰:“食菱须去壳。
”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去热也。
”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
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
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
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
昔疏广、受二子,以年老,一朝辞位而去。
于是公卿设供帐,祖道都门外,车数百辆;道路观者,多叹息泣下,共言其贤。
汉史既传其事,而后世工画者,又图其迹,至今照人耳目,赫赫若前日事。
国子司业杨君巨源,方以能诗训后进,一旦以年满七十,亦白相去,归其乡。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