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命的诗词(84首)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
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
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
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
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
舅犯曰:“孺子其辞焉。
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
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二者皆讥,而学士多称于世云。
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无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宪,闾巷人也,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
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
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是皆有以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其生也有自来,其逝也有所为。
故申、吕自岳降,傅说为列星,古今所传,不可诬也。
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东都主人喟然而叹曰:“痛乎风俗之移人也。
子实秦人,矜夸馆室,保界河山,信识昭、襄而知始皇矣,乌睹大汉之云为乎?夫大汉之开元也,奋布衣以登皇位,由数期而创万代,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言焉当此之时,功有横而当天,讨有逆而顺民。
故娄敬度势而献其说,萧公权宜而拓其制。
时岂泰而安之哉,计不得以已也。
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谨奏;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
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将有所不称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之尽言焉。